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0〕45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表彰二○○九学年
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中学、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二○○九学年,全市各中小学认真实施“三制六育”道德教育工程,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嵊州市学校德育工作考核条例(试行)》,市教体局于二○○九学年末对全市各校进行了德育工作考评。按照考评结果,长乐中学、马寅初中学、开发区中心学校、石璜镇中学、谷来镇中学、仙岩镇中心学校、东圃小学、北漳镇中心小学、下王镇中心小学、甘霖镇白泥墩小学等10所学校被评为二○○九学年嵊州市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表彰。
希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不断开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
主题词:德育 先进 表彰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