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10〕38号
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财政双季晚稻增施肥
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意见
有关村: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方双季晚稻及东北粳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104号)和省农业厅、财政厅《2010年浙江省中央财政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0]40号)精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南方双季晚稻产区前期增施分蘖肥、后期叶面喷施壮粒肥,给予补助。为做好我镇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双季晚稻种植面积较大的闹水、桥石头、仁村、新岩头等4个村。双季晚稻分解面积见附表。
二、补助对象
种植双季晚稻并要求追施一次氯化钾的农户。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发放方式。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进行补助,每亩双季晚稻发放6-7斤氯化钾。
(二)面积落实。根据市农业局分解给我镇的面积,由镇农办根据各村的早稻实种面积加上双季晚稻所需专用秧田面积为双季晚稻实际面积,按此面积组织各村核实到户,建立分户清册,张榜公示,并把公示后的清册于8月31日前上报镇农办,市农业、财政局要进行监督和抽查。
(三)统一供肥。由镇农办负责把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村负责按分户清册把肥料票发放到户,或组织人员开展统一施肥服务,统一施用到田块,施肥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技术指导。镇农技人员要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施肥技术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仙岩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双季晚稻 补助 资金
附表一:
中央财政“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
分 解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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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
双季晚稻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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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水 |
1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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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村 |
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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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石头 |
1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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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岩头 |
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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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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