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0〕106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0〕28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为加强我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长乐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邢承军
成 员:石绍均 过达军 钱绍锋 刘达军 任海广 邢岳汀
沈松祥 张正华 马伯传 郑小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伯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郑小祥 周钱英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水利水电局
- 上一篇:关于调整崇仁镇综治工作中心组成人员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商正余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