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嵊开委〔2010〕88 号
嵊州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文明卫生
示范街共建活动的通知
委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根据市委办发[2010]72号《关于开展文明卫生示范街共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发区环区路为文明示范街建设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市区文明卫生面貌,建设和谐美好城市为目标,坚持统一组织、协调联动、群众参与,以街容街貌整治为突破口,营造洁净、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形成文明卫生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出力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标准及责任分工
重点抓好乱搭乱建、乱行乱停、乱堆乱放、乱挂乱倒、乱贴乱画的“五乱”治理,达到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目标。具体分工为:
物业公司:搞好路面养护、路面卫生;完善绿化带、路灯、垃圾收集桶(箱)等公共设施;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城管执法中队:开展违章建筑整治、违章摊贩整治、违规广告整治。
共建企业:(天乐集团、雅士林、奥田电器、达成凯悦、玖烽食品、双利领带、威力锻压、源森纺织)落实具体人员和工作责任,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共建活动。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等各项制度,自觉、主动服从管理,包卫生、包立面、包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开发区文明卫生示范街共建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开发区文明卫生示范街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竺理文任组长,丁建仁、丁红炎任副组长,魏浙琰、周 敏、张启伟、俞 波、沈 军、黄蒋维及八家共建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卫生示范街共建活动,是我市加快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卫生城市创建水平、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各相关科室、企业要提高认识,把共建工作切实摆上位置,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去谋划、抓落实,积极参与共建活动。
(二)履行职能,形成合力。各有关科室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对照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市)标准,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执法,把严格执法与创卫活动有机结合,为开展创卫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各相关企事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共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相互配合,加强联动,实现资源的最佳整合,形成共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广泛发动,共建共育。各共建企业要大力宣传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为共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活动、发放倡议书、宣传册等形式,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员工参与和支持共建文明卫生示范街的积极性,为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文明卫生示范街△ 共建活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