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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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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嵊农监办〔2009〕5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及涉农收费部门: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规定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和涉农部门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根据浙农监办[2010]1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

2、市农业、林业、水利、教体、民政、计生、国土、建设、工商、交通、公安、司法、卫生、质监、环保、供电、文广、电信、开发委等纳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的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常规考核。对2010年度各乡(镇、街道)和涉农收费部门的减轻农民负担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详见附件1、附件2),满分100分。

2.专题考核。乡(镇、街道)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行专题考核(详见附件3),满分100分。

考核单位的最终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分数,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的评级标准划分考核档次。

三、考核方式

1、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一是搞好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填报《乡(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表》和《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考核表》,工作总结和考核表于1120前上报市农监办(电话:83100207、传真83101556)。二是做好省、绍兴市及嵊州市农民减负工作考核组的随机抽查准备,此次检查考核,是通过书面汇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主要是听取群众意见、查阅文件、档案资料等,并随机抽查1-2个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学的收费情况。专题考核要对照《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进行,通过查看村级票据、看是否动真格,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2、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一是开展自我总结和评分,并填好《嵊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表》。工作总结和考核表于1120前报市农减办(电话:83100207、传真83100185)。二是做好省、绍兴市及嵊州市农民减负工作考核组的随机抽查准备。检查内容主要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涉农收费情况。

四、考核要求

各乡镇、街道及涉农收费部门要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对照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总结2010年度的农民减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价表。绍兴市将在12月上旬,省在12月中下旬对我市进行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希认真做好准备,迎接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的考核。

 

附:1、各乡(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表

  2、嵊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表

 3、向村级组织收费清理整顿考核表

 

 

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农民负担  专项考核  通知

抄送:绍兴市农监办,市府办,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0114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序号

考核内容

初评分

综评分

备注

1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30

 

 

 

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村公示率100%(不到100%的,扣10分)

 

 

总村数_个,公示村数_个。

   当年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数_个,涉及金额_万元、涉及人数_人;

有收费公示牌,收费内容及时更新(没有公示牌或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扣5分)

 

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

按规定收取各项涉农规费(发生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事)件的,发现一起扣5分;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和措施的,扣8分)

 

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

报刊限额明确,措施到位,未发现超限额订阅报刊情况(发现一起扣2

 

 

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

明确议事范围、程序,及时上报以资代劳标准,对筹集资金用途有检查,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未及时上报以资代劳工价标准,未进行资金用途检查或违规筹资筹劳、改变所筹资金用途,未单独立账、建立档案的,扣5

推进村级债务化解

积极开展化解村级债务,按时上报村级债务半年报(未及时上报债务情况的,扣3分)

2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预警机制(25):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

承担市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的乡镇,数据上报及时(未按时上报的,扣5分——以网络上报时间为准);建立本级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并注重监测信息分析和运用(未建立监测点的,扣5分;建立监测点,但未作分析运用的,扣3分)

 

 

 

认真执行农民负担月报制度(未能按月上报的,扣2分——以收到报表时间为准)

 


 

序号

考核内容

初评分

综评分

备注

 

加强对突发性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性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逐级上报(发生突发性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发现一起扣10分;未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或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起加扣5分;因农民负担案(事)件引发网络舆情,未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的扣10分)

 

 

 

 

 

3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机制(10分):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

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未绝留挪用,(发现一起惠农政策落实未到位的,如各种补贴未到位的,扣5分)

 

 

发现案(事)件_件,退还农民_万元,案(事)件查处率_%,责任追究_人;

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或检查(未开展专项治理或检查的,扣5分)

 

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

对农民负担监督员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并有详细记录(对监督员提供线索无查处记录的,扣3分)

 

4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机制(5分):

 

 

 

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工作到位、成效显著。(对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档案不齐全的,扣5分)。

 

 

 

5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5分):

 

 

 

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党委政府有专题会议,并有领导小组发文,(领导小组未召开会议或办公室未有工作部署、党政领导未有批示扣5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初评分

综评分

备注

6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维权援助机制(15分):

 

 

 

强化教育维权和信访维权

及时处理农民负担来信来访(包括上级交办的),结访率100%,及时反馈;信访举报电话公开,来信来访有明确人员处理,没有出现赴省以上集体访、重复访和进京访(结访率不到100%的、未公开举报电话或未明确专人实行信访处理的,扣5分;出现赴省以上集体访、重复访和进京访的,发现一起扣10分)

 

 

收到涉农负担信访件_件,结访率_%;上级交办的涉农负担信访件_件,结访率_%,反馈率_%

7

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组织领导机制(10分):

 

 

 

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人员和必要条件,减负工作年初有研究部署,平时有监督检查,年终有考核评价(减负工作未有计划、检查和总结的,扣8分)

 

 

 

建立农民负担案(事)件分析会商制度,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未建立会商制度的,扣2分)

 

 

 

        

 

 

 

附加

 

当地独创性工作(5)                                

日常工作情况(5)                                  

——

 

 

 

独创性和日常工作最高分别附加5分,考核工作小组列示独创性工作内容即可,由考核组统一评定后确定是否予以加分。

考核人:                                  复核人:                                          统计人:

注:1.备注栏有关数据须如实填报;如有空缺的,扣除对应栏相应一定分值。

2.单项扣分可以超过所在区块总分,初评分以减扣分列示。


附件2

嵊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项目

责任内容

自评分

初评分

综评分

一、组织(10)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络人员(5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对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5分)

 

 

 

 二、教育(10)

积极宣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分)

 

 

 

教育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并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专题研究(3分)

 

 

 

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部署和强调(5分)

 

 

 

三、制度(10分)

制订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相关制度,不出台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相违悖的文件、政策(10分)

 

 

 

 四、监管(65分)

日常监管(25分)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杜绝本部门、本系统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其他非法代征代扣等行为(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只收费不服务(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在农村兴办各项事业,不得向农民集资,不得开展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3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3分)

 

 

 

认真处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和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5分)

 

 

 

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无重复、越级信访,无信访积案,当年办结(4分)

 

 

 

重点领域治理(40分)

确定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领域(10分)

 

 

 

制定治理方案,部署治理工作(5分)

围绕重点治理领域开展1次以上涉农收费自查自纠或明查暗访(15分)

重点治理取得实效,有重点治理总结(10分)

五、档案

5分)

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档案资料完整(5分)

 

 

 

合     计

 

 

 

 

 

附件3

向村级组织收费清理整顿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项目

考核内容

自评分

初评分

综评分

一、动员部署谋方案        (20)

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要求(5分);制定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15分)。

 

 

 

 二、集中排查造氛围       (20)

开展专项检查,收集相关证据(5分);整理案件和线索(15分)。

 

 

 

三、清退整改动真格        40分)

对排查到的案件和线索进行分析、汇总、定性(10分);撤销违规出台的向村级组织收费文件,退还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20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0分)。

 

 

 

四、 长 效 机 制 初 形 成

40分)

举一反三,抓好面上情况整改(20分);制订减轻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相关制度,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20分)

 

 

 

合     计

 

 

 

考核人:                                          复核人:                                         统计人:

注: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中,查处违规收费案件_例,清退违规收费金额_万元,责任追究_人,废止不规范文件_个,建立长效机制_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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