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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10〕50号
关于竺柯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竺柯江同志任鹿山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
汪正钦同志任鹿山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
朱彬同志任鹿山街道新市学校副校长,
徐建军同志任鹿山街道浦桥小学副校长。
免去:
汪正钦同志鹿山街道新市学校副校长职务;
朱彬同志鹿山街道浦桥小学副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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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报:市委组织部
送:市教体局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