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0〕57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转发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工作的意见
全市初中、小学:
现将《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嵊教体普〔2010〕43号《关于对省教育厅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视频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一并严格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减负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