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0〕20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扰乱药品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明确开展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制订了《嵊州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
主题词:药品稽查 专项行动 通知
嵊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的《绍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绍食药监发〔2010〕87号)文件精神,我局定于2010年11月-201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张国良
副组长:张学军、胡晶晶、徐乐通
成 员:钱建军、李华东、施雅英、潘汝钢
本次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药械稽查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华东同志兼任,电话:83331319,传真83331311。
二、责任分工
办公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药械稽查科:制订工作方案,联络公安,负责东片责任区,做好总结;
药械监管科:负责西片责任区,做好小结;
食品科:负责食品一线,做好相关职能部门联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嵊州政务网、嵊州新闻网、新浪嵊州、中国嵊州网、嵊州信息港及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网的网上监测。查看内容:有关药械广告信息、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信息,销售行为。发现药械广告或有销售行为的,要及时记录并追踪。对群众投诉的要积极受理,及时组织核查,做好情况反馈。
(二)继续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前阶段经过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不能掉以轻心,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的重点是生产工艺、批记录、原辅材料、退回产品,同时要对销售渠道进行核查;药品经营企业检查的重点是购进渠道、特殊药品以及冷链,同时要加强对药品上传系统上传情况的监察;药品使用单位检查的重点是购进渠道、储存情况;另外,要重点关注无证经营、邮寄假药、药械广告。
四、加强监管
2011年元旦及春节即将来临,节日专项检查现将展开,为提高效率,要将各项检查合并起来,做到事半功倍。
五、有关要求
工作要仔细认真,各种检查表格要填好,杜绝走过场。片区之间要相互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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