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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10〕64号
转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要任务,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主题词:转发 基层组织 乡村建设 通知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