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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1〕19号
转发绍兴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绍兴市卫生局、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卫发〔201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生集体用餐供应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加强培训,认真自查。要切实做好学生开学供餐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要督促学校做好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卫生死角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做好食品的保鲜防霉变工作,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同时要加强饮水卫生,做好学校内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加强防控,严格执法。加大对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应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告。开学期间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学校餐饮服务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追踪复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予以查处。
嵊州市卫生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嵊州市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