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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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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竹溪乡委员会文件

竹委〔    2011   〕6号


中共竹溪乡委员会  竹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今年上半年,全乡村级组织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乡农村党员和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我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选优选好村级组织班子,根据《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办〔201111号)以及《中共嵊州市委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嵊市委〔2011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与本次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紧扣“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按照乡党委、政府“生态强乡,惠民富乡,和谐稳乡”的工作目标,为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职数设置

按照“从严控制、精干高效、交叉兼职、结合实际”的原则,坚持“选优配强”和“有利工作”相结合,科学合理设置职数。每个村“两委”班子名额,一般为3-7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人口规模特别大、合并村数特别多的,可适当增加干部人数,但最多一般不超过9人。

1、党组织班子职数。支委会原则上设3?5职,党员人数超过20名,不足50名(含50名)的,一般设支委3职,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一般设支委3职或5职,其中书记1名。村党组织原则上不设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设副书记的,须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2、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村民委员会班子设3?5职,其中设主任1名,委员2?4名,一般不设副主任。1000人口(含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班子原则上设3职;1000人口以上的村,村民委员会班子设3职或5职。

三、选优配强村级班子

牢牢把握选人这一核心问题,加强对参选人的资格把关,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的要求,在组织党员群众认真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要求,明确村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教育和动员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选为候选人”的精神,各村要在选举办法中明确参选人员资格条件,规定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列入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参选人员名单。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全面实行任职资格条件联审制度,加强对参选人员的资格审查。乡党委对参选人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市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通过审查的参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减少村干部职数。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没有女性委员当选的村,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 单独设立“妇女委员” 职位,实行专职专选,其中设3职的实行“3+1”的模式,即增设1个妇女委员职位实行专职专选,设5职的实行“4+1”的模式,即其中一个职位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女干部。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通过换届,力争村级班子结构有所优化,素质有所提高,基本形成以40岁左右为主体的干部梯次结构,文化程度有60%以上达到高中,并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进入村级班子。

 

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进行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全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开始到4月上旬前基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月中旬前):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做好村情选情的调查摸底,开展舆论宣传,做好资格审查准备工作,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等。

2.实施阶段(2月中旬至4月上旬):2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4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

3.总结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该阶段主要是做好换届选举后配套组织建设、工作交接、选举档案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制订创业承诺并进行公示,签订《村干部辞职承诺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好新一届村干部上岗培训等工作。

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应把握的主要环节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认真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的规定,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制度,具体以“群众民主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抓好以下六个环节:

1、总结届期工作,制订换届选举方案。村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届以来的工作,找出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职数平衡、支委会班子结构要求等因素,精心制订好换届选举方案。根据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的要求,明确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2、制定通过村党组织选举办法。村党组织要召开党员大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讨论制定并通过支委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3、组织群众民主推荐。村党组织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群众代表按任职资格条件推荐好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推荐可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团妇兵负责人等参加的推荐会进行推荐;也可以召开全体户长会议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长会议进行推荐。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支委会职数等额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乡党委,供党内民主推荐时参考。

4、组织党员民主推荐。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会议,通报群众推荐结果,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职数,由党员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推荐的,按职数设置,由党员无记名投票等额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推荐结果,按职数设置和差额比例要求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推荐的,根据党组织班子的职数设置和差额比例的要求,合理安排党小组推荐名额各12名,由党员无记名投票等额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推荐结果,按规定名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党支部汇总。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党支部上报乡党委初审,乡党委从民主推荐结果、优化班子结构、保持工作连续性、培养书记后备人选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报有关部门联审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5、进行竞职承诺。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制度,支部委员候选人,要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选行为等问题以及干事创业的承诺打算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进行公示或在党员大会上宣读,有条件的村可推行竞职演说,以进一步改进参选人介绍方式,增加选举人对参选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乡党委要对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或个别约谈,就选举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6、认真组织好选举。召开党员大会选举要有超过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方可进行,党支部委员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支委产生后,乡党委要通过个别谈话、深入考察后明确书记候选人,由乡党委委员主持召开支委会,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如支委会不能正常产生书记的,经党委同意,也可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非支委当选书记无效)。

要切实改进村党组织的选举方式,逐步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在公开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积极实行村党组织班子的直接选举,有条件的村,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和委员。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党组织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要积极稳妥推进以“竞选人自荐报名、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自荐直选”和以“竞选人自荐报名、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荐直选”办法,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整个选举过程中,重点要把握好六个环节:

1、推选好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要依法组织村民代表的推选,做好名额分配和推荐工作,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分布和群体分布,特别要注意通过法定程序确保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引导村民把威信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名额要根据村的人口规模,按照既体现代表性,又便于议事决策的原则确定。村民代表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召开户长(户代表)会议,按分配名额,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人口500人以下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20名;500以上到1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名;1000以上到2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一般在35-40名;规模特别大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80人。村民代表的数量一般为单数。村民小组长推选可与村民代表推选有机结合、同步进行。村党组织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级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

2、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7人组成。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3、制定通过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依法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提出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举日,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村选举办法应对村干部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对选民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争议选票认定等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进行界定,从制度上保证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方面素质较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办法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4、组织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对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5、做深做细“自荐”和“两荐”工作。

一是做好“自荐”报名工作。鼓励现职村级班子成员、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后备干部等报名自荐。有参选意向的选民,主动到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报名自荐。

二是做好“两荐”工作。在自荐的基础上,要组织好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推荐。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和动员,要求村民代表对照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注重推荐优秀人选,充分考虑妇女人选的结构比例,引导村民代表投好推荐票。村民代表推荐时,既可从自荐人员中推荐,也可以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其他选民中推荐。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村,要推荐一名妇女人选。推荐采取等额形式,推荐名单数量按照推荐得票高低取规定职数的两倍确定。民主推荐名单确定后,对没有报名自荐的推荐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征求本人意见,按规定必须补办自荐手续,否则不列入民主推荐人选名单,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三是签订竞职承诺书。凡参加自荐报名和民主推荐的参选人,必须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签订竞职承诺书。一旦当选,将其承诺的内容作为今后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将参选人的基本情况和竞职承诺进行公告。

四是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乡党委要对参选人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并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通过审查的参选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要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乡党委要对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或个别约谈,就选举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6、认真组织好投票选举。选举前要明确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同时要精心挑选好选举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选举投票方式采用设立若干固定投票站的形式,集中投票,并设立秘密写票处,秘密写票处尽可能实行“一人一票一室”制度。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设置流动票箱必须经乡党委审核同意。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对象和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负责,流动票箱不得单独进行开箱和唱、计、监票。

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严格控制委托对象,在选举办法上要明确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在嵊州市外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投票选举中,要做到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参加直接选举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某一选民获得某一职位投票选民过半数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超过应选职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经过直接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或主任缺额的,应当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原则上在选举日当天或在选举日后的5天内进行。

六、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配套工作

1、进行两委班子分工。要根据新农村建设任务、产业结构和职数设置,科学合理安排村两委班子职责分工,村支委中要明确一名兼职的纪检委员。

2、做好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一并纳入村级组织换届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同步推进。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选民将奉公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能充分履职、发挥作用的人员选进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支部委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倡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与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3、全面深化和完善创业承诺制度、全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新一届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村实际以及个人竞职承诺内容,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向党员、村民作出创业承诺。同时,村两委会干部全面签订《村干部辞职承诺书》,明确主动辞去现任职务的情形和条件,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职、干事创业。乡党委要加强对竞职承诺、创业承诺的审核把关。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要抓紧做好团、妇、兵、治保、调解等村级配套组织的建设,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印章、财务交接手续,使村级各项工作能及时正常运转。

5、做好其他后续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民主治村,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切实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水平,完善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要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

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乡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纪律检查组、舆论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全面落实乡机关干部在换届工作中的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领导指导不力、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村要认真推好村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确保顺利有序。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通过换届选举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宪法》、《党章》、《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规范程序操作。乡党委对各村将下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

3、讲究工作方法、精心组织实施。要从本村实际出发,在深入摸排分析的基础上,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为主要内容,认真制定好本村的选举工作方案。要抓紧开好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乡党委及上级有关精神,部署换届工作。并根据选举工作进展,及时建立工作台账。乡党委将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机关干部、各村指导员和村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措施,真正做到所有参加选举的工作人员都掌握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选举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严肃换届纪律、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的文件精神。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严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换届选举中,参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参选人,都属于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地痞流氓的力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和暴力介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换届试点中的信访问题,严格控制越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5、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和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及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特别要宣传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优配强村干部的重要性,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向优秀村干部杨七明同志学习活动,广泛宣传一批优秀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努力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表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表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表三: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表四:竹溪乡村支委职数、联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表五:竹溪乡村委职数、村民代表名额、联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中共竹溪乡委员会

                               竹溪乡人民政府

                                  2011217

 

主题词:组织工作  村级组织  换届选举  意见

抄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表一: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阶段

时间

内容

        

准备阶段

 219日前

调查摸底

宣传发动

1、走访座谈村两委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老干部代表;

2、全面掌握村党支部班子情况和党员外出情况;

3、以村为单位召开情况分析会,汇总后向乡党委汇报;

4、列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组织业

务准备

1、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村级换届工作;

2、成立竹溪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制订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设置职数。

4、准备有关选举业务资料,编印选举指导手册。

召开

动员会议

1、参加对象:全乡机关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乡属各部门负责人,市换届指导组成员;

2、会议议程:(1)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2)市换届指导组领导讲话(3)党委副书记作业务培训。

印章保管

由驻村指导员统一保管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选举委员会公章。

联系外

出党员

各村向外出党员发出书面通知。

 

选举阶段

19日至

20

各村制订换届选举计划和选举办法

1、召开二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乡动员大会精神,明确任务,安排工作。

2、召开村支委会,制订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确定召开群众推荐会、党员推荐会、选举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3、起草村党支部大会工作报告。

21日至

23

组织群

众推荐

1、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或户长会议等形式进行推荐;

2、通报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讲清党支部选举群众推荐的目的和意义,强调推荐的具体事项;

3、无记名等额书面推荐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4、推荐结果报乡党委。

组织党

员推荐

1、召开党员大会或以原村为单位召开党小组会议;

2、党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3、通报任职资格条件和设置职数;

4通报群众推荐情况;

5、按照设置职数,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6、按得票多少,汇总推荐结果报乡党委审核;

7、报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8、确定正式候选人。

竞职承诺

1、候选人签订竞职承诺书;

2、乡党委对竞职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3、上墙公示竞职承诺内容。

24日至

25

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1、全体党员参加,实行签到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4/5

2、讨论通过选举办法,宣读支部候选人名单,确定监计票人员;

3、进行正式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

4、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5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党委审批。

总结阶段

26日至

27

做好总

结工作

 

 

1做好村党支部的交接工作;

2、搞好党支部选举工作总结。

 

 

表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阶段

时间

内容

主要任务和要求

村委会选举实施

阶段

 

 

31

331

 

(共31

3

1

上午

一、          业务

   培训

参加人员:各村联络员

培训内容:总结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培训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拟定等工作及有关安排和要求。

31日至4

二、前期

    工作

1、召开村支委会议,协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方案,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长或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发布第1号公告)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2号公告)

4、提出各村选举日和人员安排初步方案。

35日下午起

37

二、          业务

     培训

参加人员:各村联络员、村书记、报账员

培训内容: 5日召开会议,分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业务问题。

四、村选举委员会会议

参加人员: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联络员

1、传达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讨论并提出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3、协商并确定各村选举日。

五、选民

    登记

进行选民登记,发函通知外出选民回村参加选举(留底备案)。

①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如 330日选举,则应19933292400前出生; 329日选举,则应19933282400前出生),以身份证、户籍登记为准;②属地条件: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以户籍登记为准。对特殊情况,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③政治条件:未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司法机关法律文书为准。

38

39

六、公布选民名单

(发布第3号公告)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如330日选举,选民名单在392400前公布; 329日选举,选民名单在382400前公布。

310日至选举日5天前

七、自荐人选报名

选民名单公布后各村自荐人开始到村选举委员会报名,至选举日10日前下午5时结束。

 

八、复查核实选民

1、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2、村民选举委员会发放选民证,并随时掌握外出选民返回情况。

阶段

时间

内容

主要任务和要求

村委会

选举实

施阶段

 

 

31

331

(共31天)

 

310日至选举日5天前

九、村民代表会议

参加人员: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联络员。

1、讨论通过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2、村民代表民主推荐。(两荐直选村)

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公布《关于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的规定》,开始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十一、自荐人的资格审核

自荐人报名结束后,由乡党委初审后报市有关部门联审确定具体人员。

十二、公布自荐人和民主推荐人名单

1、选举5日前发布《自荐人选公告》,介绍自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竞职承诺。;

2、发布《推荐人选公告》。(两荐直选村)

十三、公布选  举办法

(发布第4号公告),确定正式选举日的具体起止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的具体名单等。

326日至

327

十四、公布委托投票名单

(发布第5号公告),委托投票名单在办理委托手续截止时间(选举日3日前下午5时止)后张榜公布,未审核公布的委托无效。

十五、业务

       培训

召集辅导:牵头人(联络员)

参加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联络员。

各村村委会成员正式选举及另行选举等工作进行业务学习。

十六、投票

       准备

1、做好正式选举的准备工作;

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329日至330

十七、正式

       选举

1、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举行选举,采取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

2、有选举权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第6号公告),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乡政府备案。

选举日当日下午至331

十八、另行

       选举

1、若有选不出或选不足的,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名单(发布第7号公告)举行差额选举。

2、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发布第8号公告),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乡政府备案。3、若仍未选出或选不足的,按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规定办理,不再选举。

 

表三:

 

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主要任务和要求

331日前

一、准备工作

1、制订实施方案,确定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职数;

2、准备有关选举业务资料,编印选举指导手册。

41日上午

二、业务培训

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各村联络员、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41日上午

三、研究确定侯选人

1、各村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提出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侯选人建议名单,报乡党委初审和市级有关部门联审;

2、经乡党委初审和市级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1

上午

四、制订选举办法

(草案)

1、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学习传达乡业务培训会议精神;

2、研究提出选举办法草案;

3、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41下午或

晚上

五、正式选举

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办法;

2、正式选举。

 

 

 

 

表四:

 

竹溪乡村支委职数、联系领导

及联络员名单

 

     项目

村名

党员数

支委

职数

选举日

联络员

联系

领导

备注

竹溪村

62

5

224

钱振新

钱成军

吕国顺周小南

 

舜源村

53

5

225

王亚峰

应九莲周亚东

 

盛家坞村

70

5

225

郭建华

王少军马利明

 

 

 


表五:

 

 

竹溪乡村委职数、村民代表名额

联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项目

村名

人口数

村委

职数

村民代表名额

选委会人数

建议

选举日

联络员

联系

领导

竹溪村

1628

3

35-39

7

329

钱振新

钱少英

竹丽宁

钱成军

吕国顺

周小南

舜源村

1148

3

35-39

9

330

 

 

 

应九莲

周亚东

盛家坞村

1442

3

35-39

9

330

王亚峰

郭建华

 

王少军马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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