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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1〕6号
关于成立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及领导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根据嵊州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嵊市委发[2011]4号),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占地现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及科室、事业单位联系国土所制度。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沈华祥
副组长:金伟民、赵仕明、刘雅莉、金国勇
成 员:钱正永、童泽民、金 燕、吴 庚、马夏军、张锡明姚圣良、高良裕、吕 凌、楼子摄、张少雄、尹宗法、金建良、黄建良、商彩霞、史林钧、钱东升、赵锡华、钱忠兴、刘锡永、沈传定、陈汉军、楼小龙。
二、联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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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
科室事业单位 |
国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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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华祥 |
办公室、储备中心 |
直属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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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伟民 |
财务科 |
开发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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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黄泽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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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仕明 |
地籍科、整理中心 |
崇仁所、谷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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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雅莉 |
征地科、土地信息登记中心 |
长乐所、石璜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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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勇 |
地矿科、环境监测站 |
甘霖所、三界所 |
注:1、监察科、监察大队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具体业务,用地科、规划科负责补办审批具体业务。这4个科室、事业单位不落实具体的联系国土所。
2、科室事业单位指导帮助联系国土所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每天报一篇有关乡镇街道的整改进展情况。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