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2011〕11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的师德素养,促进现代教育强市建设,结合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有关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中进一步深化以“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乐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各类优秀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竭力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各级学校、单位、组室要积极争创各级“巾帼文明岗”(见附件1),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人性化师德建设”论文评比活动。(见附件2)。
2.积极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严格执行市教体局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市教育工会将组织以弘扬崇高师德或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教职工书画展。(见附件3)
3.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积极构建教职工学习成长的平台,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大力推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勇于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职工队伍。市教育工会将组织开展有关知识网络大赛(见附件4)。
4.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要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将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3-4月,各校制定进一步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2011年3月至12月,组织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3.2011年12月底前各校做好进一步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总结、自评和2011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工作。
4.2012年1月至2月,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确定2011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并予以表彰。
三、注意事项
1.2011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核总分为100分(附件5),经自查达到96分以上的学校均可申报。
2. 申报学校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6)、自评结果、先进事迹(总结)及活动材料,并及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
3. 2012年2月底前择优按规定名额报送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评比。
附件:1.关于嵊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2.“人性化师德建设”论文评比有关事项
3.教职工书画展有关事项
4.关于组织开展网络知识大赛的有关事项
5.2011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6.2011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二O
主题词:师德 创优 活动 通知
抄送:绍兴市教育工会,嵊州市总工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
关于嵊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为不断深化我市“巾帼建功”活动,继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使“巾帼文明岗”真正成为广大妇女提高素质、展示风采、促进成长的有效平台,激发更多的妇女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行业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嵊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嵊市巾协〔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嵊州市级“巾帼文明岗”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而且岗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
3.岗位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技能熟练,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岗位成员中有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师德标兵等先进教师。
4.工作场所清洁、美观,标识明显。
5.岗位文化建设突出。有明显的创岗标志、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经常开展有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6.工作创新,业绩一流。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服务有亮点,社会评价好。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7.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有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的考核内容和管理办法。
8.品牌建设意识较强。能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和建立电子台帐。
9.学习培训制度完善。有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岗位成员的综合素质。
10.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各类志愿活动。
二、申报对象
符合创岗条件的各级学校、单位、组室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已创建为嵊州市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的不必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1.创建“巾帼文明岗”采取自我申报的方式。填写好争创申报表,于
2.市教育工会将根据市级“巾帼文明岗”评选有关要求,核实后统一上报嵊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年底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三八节期间对符合市“巾帼文明岗”条件的予以统一认定。
嵊州市“巾帼文明岗”争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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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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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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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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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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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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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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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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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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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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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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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人性化师德建设”论文评比有关事项
1.论文主题
师德建设“人性化”;也可围绕着力改善职工民生、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通过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反映上述相关内容的论文、调查报告。
2.参加对象
教体系统工会会员。
3.有关要求
(1)论文要原创,富有新意。
(2)各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工会要认真组织本级工会论文评比,发动会员积极参加,并择优2篇上报市教育工会(五大一类镇可择优3篇送评)。
(3)参赛论文格式:A4纸,页边距上
(4)参赛论文上交时间截止
(5)送评论文一式6份(其中1份首页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另5份不予标注),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市教育工会邮箱:szsjygh@126.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
附件3:
教职工书画展有关事项
1.书画作品主题
以弘扬崇高师德或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自主选材、组材。
2.参评对象
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工会。
3.具体要求
(1)每幅书法作品末尾要具明作者姓名和书写日期;美术作品贴上标签,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作画日期。(参展作品务必是2011年在职教职工的新作。)
(2)以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工会为单位,挑选适量优秀作品,进行精心设计、排版,制作成1块展板,送市教育工会评比、展出。
(3)展板规格:
(4)展板上交时间:
(5)展板评比:组织专家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书画作品内容主题突出1分,书法作品书写水平3分,美术作品作画水平3分,展板设计整体效果3分。
二〇一一年四月
附件4:
关于组织开展网络知识大赛的有关事项
一、比赛时间
2011年5月下旬(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
教体系统工会会员
三、比赛形式
1.根据竞赛内容,市教育工会负责做好比赛题库。
2.每张竞赛试卷随机形成,总分100分,分三部分:是非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3.在规定日期内网上参加答题竞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并交卷。按成绩高低排名,成绩相同则以答题时间少为先。
四、竞赛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修订)
2.《中国工会章程》(2008年修订)
3.《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2007年修订)
4.《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10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颁布)
6.《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五、奖项设置
1.设集体组织参与奖10名,通报表彰。(以教职工参与率、获奖率为参考排名。)
2.设个人一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二〇一一年四月
附件5:
2011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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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考评结果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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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党政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制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考评标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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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扎实实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且主题突出,载体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教师的整体形象较好,学生、家长满意率高。活动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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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贯彻落实《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意见》精神,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网络知识大赛。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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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为抓手,构建教职工学习成长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勇于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职工队伍。积极组织参加“人性化师德建设”论文比赛。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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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教职工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充分发挥各类优秀教师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组织参加以弘扬崇高师德或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教职工书画展。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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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将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学校结构工资考核。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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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教学竞赛等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活力,深化并创新具有知识分子群体特点的建功立业活动,争创各级“巾帼文明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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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内容 |
1.“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无实施方案、无考评标准、资料不全各扣2分; 2.在职教师中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礼券,有偿家教,上班炒股,到社会办学机构兼任文化课教师等违规行为的,每发生1例(1人次)扣5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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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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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嵊州市2011年度“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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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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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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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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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工 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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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