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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竹溪乡委员会文件
竹委〔 2011〕24号
关于竹溪乡3个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组成成员
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嵊市委〔2011〕3号)文件精神,全乡3个行政村的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结束,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竹溪村经济合作社由张仲华、钱财灿、钱云祥等同志组成,张仲华同志为社长;
舜源村经济合作社由马永明、黄小余、钱亚芹等同志组成,马永明同志为社长。
盛家坞村经济合作社由郭纪元、张仁芳、卞良学等同志组成,郭纪元同志为社长。
中共竹溪乡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报: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