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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1〕28 号
关于印发《长乐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
为深入开展“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村级财务行为,现将《长乐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6日
主题词: 村级财务 管理制度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农业局、市农经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