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1〕56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1〕6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今年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中央、省、市各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水利等作为今年治理的重点领域,我们要认真按照《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土资党〔2009〕12号)的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根据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和全省执法监察会议要求,今年国土资源领域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的重点检查是: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土地征用、评估补偿、土地整治、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等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与矿业权市场,严肃惩治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以及权钱交易等行为,严肃惩治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行为,依法追究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三、着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国土资源系统是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四、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措施
工程建设领域环节多,治理突出问题难度大。因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立足于机关,着眼于系统,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完善确保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土地征用、评估补偿、土地整治、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具体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2009年成立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名单附后)。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纪检监察机构协调抓,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整体推进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融入到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大项目等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专项治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开展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对整改工作迟缓的单位要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视情进行处理,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
附件:
全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华祥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金伟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赵仕明 副局长
刘雅莉 副局长
金国勇 副局长
成 员:钱正永 办公室主任
童泽民 监察室主任
金 燕 财务科科长
吴 庚 征地科科长
马夏军 用地科科长
张锡明 规划科科长
姚圣良 地籍科科长
高良裕 监察科科长
吕 凌 地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夏军、吕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