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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职成〔2012〕1 号
关于同意建立剡湖街道等22个社区教育中心的批 复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你们关于《要求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关于开展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5〕64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建立剡湖街道等22个社区教育中心。现将有关名单公布如下:
剡湖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三江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鹿山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浦口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开发区社区教育中心 甘霖镇社区教育中心
长乐镇社区教育中心 崇仁镇社区教育中心
黄泽镇社区教育中心 三界镇社区教育中心
石璜镇社区教育中心 谷来镇社区教育中心
仙岩镇社区教育中心 金庭镇社区教育中心
北漳镇社区教育中心 下王镇社区教育中心
贵门乡社区教育中心 里南乡社区教育中心
竹溪乡社区教育中心 雅璜乡社区教育中心
王院乡社区教育中心 通源乡社区教育中心
新建立的社区教育中心与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广泛开展包括技能培训、文化补习、科普教育、法制教育、休闲娱乐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建立 社区教育 批复
抄报:市委办、市府办、宣传部、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