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2〕61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
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局党委讨论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岗位目标 管理 制度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制度
为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201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局党委决定继续实行工作岗位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分四块按百分制考核:常规工作60分,自身建设20分、科所互评、领导考评各10分。每项工作的扣分未特别注明的以本项基本分为限。
(一)常规工作60分:共有部分30分见附表一、职能工作30分见附表二。
(二)自身建设20分。其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6分、党风廉政建设6分、自身形象建设8分见附表三。
各所业务工作任务见附表四。
(三)领导考评(10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单位年度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综合考核打分。
(四)科所互评(10分)。由所长对各科室、事业单位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效率打分;由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各所工作配合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效率打分,以平均值记分。
(六)加分项目
1、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加分。指对全局有重大影响力的重点工作任务,由局下达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进行专项考核加分。
2、工作创新加分。结合本部门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获得先进集体荣誉或经验、建议被上级发文推广或作典型经验介绍的,由作出主要成绩的单位按以下标准加分(以发文日期为准):
(1)嵊州市级(包括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市府办和纪委、文明委、综治委、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加1分;
(2)绍兴市级(包括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市府办和纪委、文明委、综治委、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绍兴市国土局)加2分,绍兴其他部门加1分;
(3)省部级(包括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委办、省府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省纪委、文明委、综治委、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省国土资源厅)加3分,省级其他部门加1.5分。
(4)干部职工被评选为嵊州市级先进个人或党代表、人民代表的所在单位加1分;绍兴市级及以上参照上述先进集体标准加分。
3、宣传报道加分。信息报道被绍兴市级及以上采用的按以下标准加分:
(1)绍兴市委办、市政府办及绍兴《国土资源情况》信息每篇分别加记0.2;《绍兴日报》每篇加0.15分;绍兴市级其他报刊加记0.1分;
(2)浙江省委办、省府办及《浙江国土资源通讯》每篇分别加记0.3分;《浙江日报》每篇加0.2分;省级其他报刊加记0.15分;
(3)国办及国土资源部信息加记0.8分;《人民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每篇分别加记0.4分。
以上各类信息报道1000字以上的长篇文章加倍加分,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网站发表文章按上述同级别标准减半加分,其他网站不予加分。加分以10分为限,超过10分的单位由局另行授予“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4、积极向上级(绍兴市国土局、省国土厅、国土资源部)争取财政项目资金、用地指标等,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项目资金每100万元加0.5分;奖励资金每10万元加0.5分;用地指标每100亩加0.3分。本项加分以10分为限。
5、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或职能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局党委可给予奖励1-5分。
二、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一)分层次考核。局考核到各单位,各单位必须将任务分解考核到每个干部。各单位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报局监察室备案,考核结果同时报财务科作发放奖金的依据。
(二)加强日常督查。各单位在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台帐月报和下月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有关数据统计到当月25日止)。监察室要加强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日常督查。
(三)抓好年度考核:
(1)由各单位根据本考核办法自评;对每个干部考核评分,推荐星级国土人;
(2)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局考核小组核查评分,其中各所的业务工作考核分别由相关科室核分;
(3)科所互评打分;
(4)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单位综合评分;
(5)局党委审查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得分,结合一票否决内容,分科室、事业单位和国土所两个层面,分别评出先进集体一、二、三等奖各一名,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国土所同时授予“文明国土所”称号;全系统评出先进个人“五星级国土人”八名。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必须如实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所需的台帐、实绩依据。
三、奖励方法
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具体奖励方案另行制定。
附表一
2012年常规工作(共有部分)考核评分表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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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工 作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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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职业理念,认真学习国土资源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格守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规范办事,确保依法行政到位。 |
6 |
因违反有关规定,不规范操作,引起投诉的每起扣0.5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如出现较大业务差错,视造成的后果大小每起扣1-10分,受上级部门追究的每起再加扣5分,并取消评年度先进资格。原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的每起扣2分,引起行政赔偿的加倍扣分,并依法追究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本项扣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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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要求,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修改完善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内容,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6 |
根据《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内容和分解责任,要求信息一类单位每月公布不少于2条,二类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条,每少一条扣0.2分;因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引起投诉的每起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按月考核累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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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 |
按时报送动态信息,特别是按规定及时报送重大突发信息;人均在嵊州市级及以上党政和国土部门信息刊物发表反映国土工作的信息1条(范围与信息员考核同)或在嵊州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各单位在局外网每月发表2篇文章以上。 |
6 |
在规定的信息刊物或报刊杂志上发表每少一篇扣0.1分;局外网发表文章按月考核,少一篇扣0.05分,全年累计;出现重大信息瞒报、漏报或错报,根据情节扣1-2分,并追究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工作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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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按要求做好值班,确保人员、资料和公私财物安全。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
6 |
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造成泄密、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2分;不按要求做好值班,检查发现值班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查实一起扣0.5分;在检查时发现环境不整洁,卫生状况差的每起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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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
年初有思路,每月有计划小结,半年、年度有总结;业务工作台帐内容完备、记载清楚、数据准确,各种报表、计划、总结上报及时;按时完成资料整理归档;“两单一卡”制度落实到每个项目。15项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进入政府网上审批系统办理。市委、市政府转办事项以及局领导交办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完成。 |
6 |
工作计划台帐月报、计划总结等迟报一次或数据差错一次扣0.1分;业务工作台帐内容不完备、记载不清楚或错误每起扣0.2分;档案资料不及时整理送档案室归档保管造成失少或借阅档案失少,每起扣1分,重要档案损毁失少加倍扣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农转用审批上报因资料不全或差错造成退件或更正补件的,对相关责任科室每项扣0.5分(由用地科提出);“两单一卡”不按规定操作的每起扣0.5-1分;该进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而不进入的,本局自查发现的每起扣0.5分,被市检查发现的每起扣2分,被通报的加倍扣分。超过办理时间被市里通报批评的,每起越时责任单位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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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
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
- |
按信访专项考核办法实施考核,以85分为标准,每多或少1分折合工作目标考核加扣0.1分,本项加扣分不封顶。如期完成省、市督办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任务,责任单位每件加1分,未如期完成化解任务每件扣0.5分,本局信访积案减半加、扣分,由监察科负责考核。监察科化解信访积案按上述标准减半加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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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工作 |
积极完成全局阶段性中心工作和局党委、局领导临时布置的急、难、险、重任务。 |
- |
发生推诿、拖延、不听指挥等行为,每起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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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2012年(办公室)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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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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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助局领导抓好日常管理,协调科室、事业单位和基层所的有关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不出差错。 |
3 |
每出一起差错扣1分,重大差错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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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抓好全系统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国土工作动态;全年在嵊州市级及以上刊登信息报道36篇以上,完成市委办、市府办及上级国土部门对本局的信息考核任务。 |
3 |
信息报道每少一篇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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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值班制度,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抓好食堂管理,保证工作人员正常用餐;搞好接待工作。 |
3 |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每起扣2分;接待工作出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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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协助领导做好人事考察、考核、调配及工资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
3 |
出现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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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协助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努力为领导做好参谋;按时完成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文稿的起草。 |
3 |
出现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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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全局性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
3 |
出现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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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做好来文批办、催办、督办工作,对领导签发的文件,及时协同有关科室校对印发,发现错误及时提出由有关人员修正;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公章。 |
3 |
造成重要文件遗失或不按规定使用公章造成工作被动和损失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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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协调“三争”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领导抓好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 |
3 |
培训任务不落实扣1分,不按要求协助领导指导国土所开展规范化建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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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牵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机制,督促协调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网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
3 |
出现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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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认真履行调研监测职能,做好局内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
3 |
不履行调研监测职能,不落实统计归口管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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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财务科)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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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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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积极争取并调度好资金,做好对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 |
6 |
因主观原因造成资金调度失灵,影响重点工作开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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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统计制度。 |
5 |
制度执行不严和不落实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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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资金管理,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
3 |
发生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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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及时发送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协助业务科室做好出让金及各项土地规费收缴工作。 |
6 |
执行政策有误,视造成后果扣1-2分。未及时发送催缴单和按时收缴规费视情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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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
4 |
不及时或出差错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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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认真做好审计接待,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对本单位的各项审计工作。每年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
3 |
不完成任务或不提出整改意见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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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合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
3 |
配合不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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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察室)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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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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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订并负责实施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健全和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抓好惩防体系构建任务的落实,督促完成牵头任务。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组织考核。牵头做好纪检监察重点工作项目管理。 |
3 |
制度不完善,监督检查不力,不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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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季开展一次不同形式的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组织开展以执行《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全系统人员不在廉政建设和失职渎职上面出问题,保证队伍安全。共同做好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加强对4个关键岗位的跟踪督查工作的实施监督,努力树立国土队伍的良好形象。 |
6 |
教育培训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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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月组织一次督查,具体内容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遵守执行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及执行本部门规章制度、纪律情况;机关效能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情况。特别要加强对 “双保双服务”、“两整治一改革”以及农村土地整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行政主职每周一次的暗访检查相关工作。 |
6 |
督查每少一次扣1分;发现问题不指出,不督促改进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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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对本单位党组织、党员、本系统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国土所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党委管理的党支部、党员和被监察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行为。 |
5 |
该受理不受理的每起扣1分;该处理不处理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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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理被监察单位和被监察人员不服本单位所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本系统被监察的单位和人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 |
3 |
该受理不受理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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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
4 |
不按时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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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纪委书记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3 |
不按时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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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利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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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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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做好具体项目供地审批制度改革,具体负责上级审批权限下放的衔接工作;建立工业用地网上招拍挂制度;完善设施用地审批机制。 |
4 |
不完成扣0.5-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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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面完成“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研究促进存量土地盘活、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政策,完成盘活存量土地1000亩。 |
6 |
不完成扣0.5-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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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宣传、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政策、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科学安排各类用地,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及时、依法、规范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500亩具体项目供地考核任务,供地率必须达到:2011年50%,2010年80%,2009年90%以上。全面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
6 |
供地任务不完成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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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执行市政府土地集体会审制度,按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
3 |
不按时做好准备,影响政府会审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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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
3 |
不开展探索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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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根据上级安排牵头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服务。 |
8 |
不按时完成审批,发生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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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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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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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日常监管的督促检查。确保国土资源新的违法案件明显下降,土地矿产秩序明显好转, |
5 |
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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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全年组织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人员参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
3 |
全年宣传活动少于3次扣0.5分;全年组织培训少于2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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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加强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有关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无规范性文件被撤销。 |
3 |
不按时完成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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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查处各类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认真抓好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对处罚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纪违法人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建议,全年违法案件处理结案率达到95%以上。全力保证办案质量,做到程序规范,证据确凿,要求优秀案件1件以上。督促各所及监察大队用好行政处罚系统。 |
3 |
该申请法院执行而不申请、该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建议而不提建议的每起扣0.5分;每发生一起错案扣1分。行政处罚系统在本系统没有得到较好使用,被通报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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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履行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职能。指导各单位严格依法行政,不发生由于办案质量而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理、执行、统计分析、总结、案例报送等工作,要求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率在80%以上,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达到90%以上。 |
4 |
每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扣1分(非监察科、监察大队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扣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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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认真做好“平安嵊州”创建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
3 |
工作不力成效不显著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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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协调全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完善规范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信访联系制度、上门走访制度、信息反馈信访答复制度,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健全信访考核;抓好初信初访,积极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及时防范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信访按时报结率达95%以上(上级批示、交办的达100%),“三访”控制在前三年平均数以下,到部省涉土信访量降低5%以上,省厅复查、复核量控制在省厅受理总量的4%以内,上级复查、复核撤销率控制在8%以内。信访排名在全省20位之后。市政府信访考核须在85分以上。不出现嵊市委发〔2012〕24号文件规定的涉土信访黄牌、红牌督办情况。 |
6 |
机制、制度不健全扣0.5分,不完成各项指标扣1-2分 出现一次黄牌扣1分、出现一次红牌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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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及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的监督。 |
3 |
不开展监督检查或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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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籍资产管理科)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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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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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力推进城镇村庄数字地籍测绘和调查工作,完成主要农村居民点15平方公里地籍测绘和调查,完善地籍调查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 |
4 |
不及时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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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内按上级要求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当年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发证达到90%以上。 |
5 |
不按时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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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土地权属管理,依法处置权属纠纷。认真研究土地登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继续做好集资房、行政划拨土地分割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及住宅划拨转出让的组织和政策解释工作。 |
4 |
出现因权属界定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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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抓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做好各类用地的复核工作。 |
5 |
验收不及时造成信访投诉的每起扣1分;出现差错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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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抓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应用和更新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一张图工程”成果在地类认定、土地开发利用、占补平衡等业务中得到有效应用。 |
5 |
不及时提供或提供出错,造成投诉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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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时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确保成果质量。 |
4 |
不如期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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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要求及时完成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并投入应用。 |
3 |
不如期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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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源规划管理科)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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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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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认真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
6 |
不按时完成任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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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上级政策,认真做好规划局部修改的相关工作,配合用地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规划、用地指标双追加工作,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 |
7 |
因不积极开展规划局部修改和争取规划、用地指标,影响重点项目用地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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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的政策性规定,探索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补偿机制;负责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编制并落实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健全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指标。 |
9 |
不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保有任务的分别扣0.5分;不按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区定界工作任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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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建设用地、矿产用地选址、土地开发整理选址,组织建设项目预审;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农转用任务。 |
3 |
配合不到位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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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格执行土地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做好土地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
2 |
不按时上报或数据差错,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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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导乡(镇)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土地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
3 |
不做好指导工作,导致规划不能很好实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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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统一征地科)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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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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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开展征地业务指导,按时做好征地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征地任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
7 |
没有按时完成征地任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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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及时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价的调整完善工作,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健全征地补偿费由统征办直接支付制度。加强征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做到征地主体规范,征地程序到位,补偿安置方案合法合理,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就业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8 |
因工作失误,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产生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引发群体上访的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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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执行生效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议和裁决决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征地秩序。 |
5 |
不按时完成相关任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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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合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做好已征土地地上物处置,加快净地交付速度,为具体项目供地做好前期工作。 |
6 |
因净地没有及时交付而影响重点项目供地,造成全年供地任务不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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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重点项目征地工作。 |
4 |
因不及时完成重点项目征地任务,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评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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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质矿产管理科、地质环境监测站)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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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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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及时编制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操作手册,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完善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应急体系;做好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调查工作;抓好汛期值班,组织运行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落实防灾和应急抢险的责任及措施;在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应急迅速准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无地质灾害责任事故。 |
6 |
方案、制度、措施不落实每项扣0.5分;每发生一起地质灾害责任事故扣1分,重大责任事故扣4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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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期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长乐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矿山)公园建设。 |
4 |
不如期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长乐示范区建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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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做好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督促指导黄泽白泥塘等村地质灾害危房户避险搬迁;继续做好试点乡镇新农村地质环境保障工作;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用地审批。 |
5 |
详查、排查不到位造成损失的扣1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危房户避险安置不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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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强勘查矿区的巡查监督,做好新立探矿权的核查工作,配合做好重点勘查区探矿权设置与整合工作。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开采总量不突破上级计划;坚决关闭“五类禁采区”矿山,积极会同有关科室依法取缔无证矿山,矿山总数控制市局下达指标以内;矿山开采秩序良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年安全无事故。 |
3 |
不按时完成整合任务,该关闭而不关闭、该取缔而不取缔,每只矿山扣0.5分,每发生一起矿山安全事故扣1分,无证矿山发生安全事故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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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进一步健全完善采矿权交易制度,建立和完成矿业权交易信息平台。全面实施“净矿”出让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及时正确做好采矿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
4 |
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每错发一本采矿许可证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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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面落实矿山自然生态治理备用金制度,足额收取治理备用金;完成市局下达的绿色矿山建成数、废弃矿山、矿井治理率等指标任务。 |
5 |
不如期完成创建、治理及备用金收取任务,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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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矿产资源评审备案、补偿费征收管理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 |
3 |
不如期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等任务,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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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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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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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继续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认真做好造地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踏勘、审核、报批立项、督促实施、验收等工作,抓好造地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化运作,积极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全年新增耕地3000亩任务。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和耕种补偿制度。 |
12 |
全年新增耕地任务不完成扣1-2分;如项目运作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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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力度,加快项目规划设计、报批资料准备,及时做好立项上报工作。严格按规定实施项目,严格管理,确保进度和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各项年度任务。 |
12 |
全年任务不完成扣1分;项目运作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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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订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考核细则,抓好对乡镇街道的具体考核工作。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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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农转用任务。 |
2 |
配合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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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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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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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制止违法用地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国土资源动态监察网络,落实巡查责任,切实做好事前预防和事初制止工作。大队开展正常巡查全年不少于120次,建立巡查台帐,每月对国土所巡查工作抽查不少于2次,全年发出巡查通报不少于6期。要求巡查处置到位,全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发现率和制止率都达到96%以上,国土资源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比上年有明显下降。 |
9 |
巡查责任不落实、网络不完善扣1分;巡查次数少于规定次数的每起扣0.1分;巡查台帐不健全扣1分;对国土所督查不力,该通报批评不通报的每起扣0.5分;巡查发现率和制止率不达到96%扣1分;违法案件比上年无明显下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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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每月立案查处2起以上典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认真完成上级督办、交办案件,全年公开曝光5起以上土地、矿产违法典型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着重做好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及完成上级督办、交办案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确凿,提出的行政处罚建议依据正确,处罚得当,要求优秀案件1件以上,全市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6%以上。 |
9 |
土地、矿山违法案件该立案而未立案查处的每起扣0.5分,未完成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任务扣1分;未完成上级督办、交办案件的每起扣1分,超时完成的每起扣0.5分;因调查取证质量而影响行政处罚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查处率不达要求扣1分;每发生一起错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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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平台,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当事人不听劝阻继续违法违章的,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制止;对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在法院强制执行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
7 |
该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每起扣0.5分;法院强制执行时,配合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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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指导国土所开展办案工作,促进国土所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在国土所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应予大力支持。带头并督促各所用好行政处罚系统。 |
5 |
不开展办案指导,国土所出现一起错案大队扣1分;不支持国土所办案每起扣1分。行政处罚系统在本系统没有得到较好使用,被通报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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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信息登记中心)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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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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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上级信息化建设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局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系统内外网的管理维护,严格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做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维护,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发证工作;推进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开展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试点工作和“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逐步落实数据统一汇交制度,整合数据资源,推进数据中心建设;抓好系统工作人员信息化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
9 |
不完成任务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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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执行《土地登记办法》,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做好正常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发证正确无误。 |
5 |
出现错证每本扣0.2分;超出办证时限,引起服务对象投诉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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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做好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的公开出让工作。协助建立工业用地网上招拍挂制度。 |
4 |
每出一起差错扣1分;因主观原因造成年度出让计划不完成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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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主动热情为服务对象搞好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和商品房土地交易分割登记等服务,提供真实、合法的土地交易信息,办理业务不违诺。 |
5 |
操作不规范每起扣0.5分。服务态度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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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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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综合档案室管理,资料归档、档案查阅、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抓好使用。 |
7 |
管理不规范,造成档案失少每起扣0.5分,重要档案加倍扣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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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 |
- |
不按要求开展活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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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储备中心)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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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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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土地收储任务。 |
12 |
因主观原因,不完成任务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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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做好已收储土地的管理工作。 |
3 |
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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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收储土地的遗留问题。 |
3 |
不如期解决每起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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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好已收储的拟出让土地政策处理工作,在出让前打好围墙。 |
6 |
因政策处理不到位影响出让的每起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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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合用地科等有关科室,通过收储盘活存量土地200亩。 |
3 |
配合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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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范出租已收储土地房屋,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
3 |
操作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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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土资源管理所)职能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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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分 值 |
要 求 及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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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 |
6 |
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作用明显,国土员每周二次巡查责任落实,巡查处置到位台帐完整,违法行为巡查发现率和制止率均达到96%以上,当年发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亩以上,其他土地3亩以上的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做到100%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认真完成上级督办、交办案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严格执行初信初访“三见面”制度,对初信初访,必须与信访人见面、必须到现场踏看、处理结果必须答复信访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国土违法案件(包括非法采矿案件),违法势头得到遏制,发案比上年有明显下降。事初不发现或阻止不力,该采取强制措施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每发生一起扣0.2分;被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国土员巡查不发现,被领导或监察大队检查先发现以及群众先举报的每起违法案件扣0.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1分;有案不办,完不成办案任务或质量不合格造成退件,每起扣0.5分,错案每起扣1.5分,初信初访未做到“三见面”的每起扣0.5分。行政处罚系统得到较好使用,如没较好使用被通报的每起扣1分。 |
|
|
|
2 |
私人建房 用地审批 |
4 |
严格按规范及时办理农民私人建房审批及批后实施和监管,除当年度外供地率达到100%,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2分,其他相关考核按嵊土资[2008]136号、嵊土资办 [2009]7号文件执行。做好农业配套设施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如执行政策不到位引起违法用地或投诉,每查实一起扣0.5分。 |
|
|
|
3 |
土地综合 整 治 |
5 |
积极开展垦造耕地、土地整理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如期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任务不完成分项分别扣0.5-1分。 |
|
|
|
4 |
征地工作 |
3 |
积极协助征地科室按时完成征地任务,因配合不到位影响征地工作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没有征地任务的所,该分值1分列入执法监察工作考核,1分列入农村私人建房考核。石璜所、谷来所该项分值1分列入执法监察、1分列入土地综合整治考核。 |
|
|
|
5 |
供地工作 |
3 |
积极配合用地科做好盘活存量土地和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盘活和供地任务不完成的均扣0.2-1分。 |
|
|
|
6 |
地籍管理 |
3 |
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开展已完成地籍测绘区域的网上发证,加快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进度,当年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并提高办证质量。出现差错每本扣0.5分,不如期完成任务扣1分;认真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不如期完成上报扣1分,调查错误率在3%以上的扣1分,在6%以上的扣2分。 |
|
|
|
7 |
地矿工作 |
3 |
做好矿政日常管理及矿山年检、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工作。被检查发现有证矿山违规开采不制止不查处的每起扣0.5分,不如期完成矿产资源费收缴或矿山年检工作的扣0.5分。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防灾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得力,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出现一起地质灾害或矿山安全责任事故分别扣2分。必须创建地质灾害“五到位”国土所,未创建扣0.5分,达到省级示范国土所验收的加0.5分。 |
|
|
|
8 |
国土宣传 |
3 |
认真做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按要求开展“地球日”“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农户送法上门。不完成任务扣0.5分。 |
|
|
|
9 |
新农村建设 |
- |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有成效每项加1分;不开展探索每项扣0.5分。 |
|
|
|
10 |
创建活动 |
- |
积极开展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争创星级国土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国土所、嵊州市标准化建设站所验收或被评为省群众满意国土所、绍兴市级星级国土所分别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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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2012年自身建设考核评分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
1 |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全体成员好学上进,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创学习型干部活动,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能尽快掌握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土资源业务工作规程,政治思想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
6 |
集中学习无故缺席每人次扣0.5分;教育培训考试在80分以下,每人次扣1分;调研报告不按时完成扣1分。 |
|
|
|
2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各级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似临薄冰、如临深渊”谨慎态度对待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规范用权、谨慎用权。自觉做到慎初、慎独、慎微,不用手中权力谋私。 |
6 |
被市纪委、监察局、本局纪委处分的,被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免诉)的,扣完6分,并取消参加当年评先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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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提升国土整体形象。积极参与解放思想大讨论和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主动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农业大户、走进贫困家庭,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平安、送温暖活动。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和作风效能建设,各项惠民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
8 |
不遵守上下班时间,被上级查获每人次扣2分,被局监察室查获每人次扣0.5分;因服务问题出现群众投诉,经查实每起扣0.5分,被上级部门追究的扣5分并取消参加当年评先进资格,得到群众书面(锦旗)表扬的每起加0.2分;联系企业和困难群众、帮困解难任务不完成扣0.5-1分;违反嵊州市五条禁令、国土系统六项禁令或存在吃拿卡要现象,被本局查获的每起视情扣1-3分,作出通报以上处分决定的每起扣5分;被上级查获的每起再加扣5分,同时取消评先进资格。本项扣分不封顶。 |
|
|
|
4 |
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各项工作。列入软环境测评的12个单位(包括跟踪督评的4个关键岗位),对进入全市前10位和后10位的,分别加、扣0.2-2分,进入后10位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进资格。被列入市级部门跟踪督评关键岗位的4个单位,在全市分类排名进入前3位和后3位的,年度考核中分别加、扣3-1分,居末2位的,当年度不能评为先进。(4个关键岗位两种考核方法,可加分的按最高分加,扣分的按最高分扣) |
|
| ||
附表四
2011年度国土所岗位目标管理量化指标
单位:亩
|
序号 |
国土所 |
垦造耕地 面 积 |
增减挂钩 指 标 |
盘活存量 土地面积 |
净地交付 |
土地出让金(万元) |
办案任务(件) | |||
|
总面积 |
其中6月底前 |
7-9月 |
10-11月20日前 | |||||||
|
1 |
直属所 |
200 |
172 |
75 |
918 |
272 |
464 |
182 |
173040 |
25 |
|
2 |
开发区所 |
50 |
20 |
560 |
683 |
205 |
342 |
136 |
97549 |
22 |
|
3 |
甘霖所 |
480 |
310 |
70 |
125 |
38 |
63 |
24 |
8450 |
26 |
|
4 |
崇仁所 |
400 |
280 |
75 |
109 |
33 |
55 |
21 |
2630 |
25 |
|
5 |
长乐所 |
480 |
314 |
50 |
216 |
65 |
108 |
43 |
7500 |
22 |
|
6 |
三界所 |
500 |
280 |
120 |
200 |
60 |
100 |
40 |
3130 |
22 |
|
7 |
黄泽所 |
500 |
351 |
45 |
342 |
103 |
171 |
68 |
8130 |
22 |
|
8 |
石璜所 |
180 |
121 |
3 |
5 |
|
5 |
|
|
11 |
|
9 |
谷来所 |
210 |
202 |
2 |
2 |
|
2 |
|
|
10 |
|
|
合 计 |
3000 |
2050 |
1000 |
2600 |
776 |
1310 |
514 |
300429 |
1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