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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件
嵊供业〔2012〕25号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六部门《转发农业部等
六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社、有关公司、有关农资示范商店:
为加快实施“新网工程”,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监督保证体系,把好进货、销售、库存关,扩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覆盖面,防范假昌伪劣农资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做好全市农资产品的供应工作,现将农业部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农资 打假 通知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