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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台风“海葵”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紧急警报,目前第11好台风“海葵”中心位于嵊州市东南偏南约367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12级(3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65百帕。预计8日早晨到上午在三门至象山之间沿海登陆,将正面袭击我市。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从7日13时起防台应急响应由Ⅱ级提升为Ⅰ级。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投入防台抗灾工作。
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防台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局防台应急预案切实履行职责,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计划,努力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在防台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必须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保证联系畅通。
二、加强巡查,确保重点地段、重点设施安全运行。
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排涝设施、防洪门、老旧公房、垃圾填埋场及主要道路行道树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况,确保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物资到位、巡查到位。在建工程一律停工,并根据险情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人员撤离等措施。对台风期间出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和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三、严明纪律,强化防台抗灾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科室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坚守岗位,坐阵指挥,落实保障措施。对在防台抗灾中出现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临危退缩的领导干部,局纪委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应急响应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联系不畅通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要进行问责。各单位、科室在防台抗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