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慈〔2013〕4号
嵊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印发《嵊州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嵊州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
现将《嵊州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慈善总会
嵊州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资金管理办法
嵊州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隶属于嵊州市慈善总会。为有利于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募集善款和开展“扶贫济困,解急救难”活动,加强和规范对该捐赠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募集
1.根据自愿捐赠的原则,嵊州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向社会爱心人士募集善款。
2.市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募集的资金,根据《嵊州市慈善总会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并汇入嵊州市慈善总会捐赠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