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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4〕9号
关于孙建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孙建龙同志任机关工会主席,关工委副主任;
童晓盈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 勇同志任党建办公室主任;
支幼萍同志任农业办公室主任;
张国庆同志任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徐德松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冯银水同志兼任财政局局长;
袁志群同志兼任规划建设局局长;
姚志军同志兼任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哲锋同志兼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孙红军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竹昌明同志兼任投资(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颂军同志任招商局局长;
周 敏同志任物业公司经理;
应杭锋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两新工委专职干事(兼);
张秋顺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胡益萍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妇联副主席(兼);
吴小江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安监站站长(兼),两新工委副书记(兼),总工会副主席(兼);
盛荣顺同志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沈未英同志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两新工委专职干事(兼);
魏天影同志任妇联副主席,关工委干事(兼);
吕 晖同志任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兼);
鲁秋虹同志任农业办公室副主任,会计代理中心主任(兼);
钱昌华同志任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赵利峰同志任砂管站站长;
商正余同志任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
王洪伟同志任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
李超均同志任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
崔 鸽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统计分局局长(兼);
黄 芳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妇联主席(兼);
陈建超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竺少波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杨正江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财政办公室主任(兼);
陈恩勇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融资办公室主任(兼);
黄 平同志任融资办公室副主任;
王美英同志任融资办公室副主任;
俞建华同志任财政办公室副主任;
竺林江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负责全面),工程建设科科长(兼);
魏浙琰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土地规划科科长(兼);
刘景山同志任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建设科副科长(兼);
钱亚军同志任工程建设科副科长;
王 栋同志任土地规划科副科长;
黄祥生同志任预决算科副科长;
乔 丹同志任测绘科副科长;
袁晓瀛同志任内审科副科长;
孙威南同志任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村镇建设科科长(兼);
王良忠同志任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赵建新同志任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
张忠钗同志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启伟同志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文化站站长(兼);
王伟忠同志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宣传干事(兼);
竹 娣同志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屠小玉同志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 荣同志任文物管理所副所长;
张黎艳同志任计生服务站站长;
王灿富同志任环卫所所长;
宓 慧同志任文化站副站长;
孙红军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黄双夫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吕 军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邵仁刚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邵赛云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王国勇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田兴华同志任人武部副部长;
吕士袁同志任人武部副部长;
张国祥同志任投资(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兼);
陈爱善同志任投资(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
邢学珍同志任招商局副局长;
俞 洁同志任招商局副局长;
陈 云同志任物业公司副经理。
原任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中层干部的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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