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嵊文广委字〔2014〕12号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半月情况专报的通知
文广新系统各党组织: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关于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嵊群组办发〔2014〕3号)要求,为方便各活动单位及时、简便、准确报送相关资料,现将半月情况专报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系统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
二、报送时间
每月12日、27日下午16:00前,如遇休息日提前到工作日上报。
三、报送内容
专报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本单位半个月来,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活动面上推进情况、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内容。二是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数据。均以表格形式上报即可(样表附后)。
四、报送分工
1.《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专报表》由各支部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邮箱。
2.《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分两种情况上报。一是各支部直接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邮箱。二是局机关本级上报分解如下:(1)“学习教育情况”、“专项整治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2)“整风肃纪情况”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上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3)“征求意见情况”栏中的“接待信访”和“建章立制情况”、“开展谈话情况”、“联系走访情况”由局班子成员报给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4)其余部分由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填报。
五、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将电子稿上报至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信息报送邮箱:myx0037@163.com;联系人:马亚祥;联系电话:83013755,13758530948。
为便于及时收集采编信息,请各单位报送时,规范报送邮件标题。情况专报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情况专报+时间,例如:越剧艺校情况专报2014年X月X日。
附:1.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专报表
2.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1
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专报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项 目 | 内 容 |
活动面上 推进情况 (日常工作) | |
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 (及取得成效) | |
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 |
下一阶段 工作安排 | |
其 他 |
注:请各单位在每月12日、27日下午16:00前,将该表发至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信息报送邮箱:myx0037@163.com,如遇休息日提前到工作日上报。
附2
文广新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项目 | 内容 | 数据 | |
学 习 教 育 情 况 | 支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 | ||
支委集中学习(天) | |||
支部集中学习讨论(次) | |||
支部一把手上党课(次) | |||
举办辅导报告会(次) | |||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人次) | |||
征 求 意 见 情 况 | 接待信访(件) | ||
已解决(件) | |||
召开各类调研座谈会(人次) | |||
征求群众意见(条) | |||
梳理突出问题(个) | 官僚主义 | ||
形式主义 | |||
享乐主义 | |||
奢靡之风 | |||
其他 | |||
查摆问题 和 专题民主 生活会情况 | 领导班子查摆的问题(个) | ||
目前已整改落实的(个) | |||
整个活动结束前要整改落实的(个) | |||
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个) | |||
领导干部个人查摆的问题(条) | |||
整改措施(条) | |||
单位开展的专项整治项目(个) | |||
项目 | 内容 | 数据 | ||
专 项 整 治 情 况 | 较上年同期减少会议(个) | |||
占比(%) | ||||
较上年同期精简文件(个) | ||||
占比(%) | ||||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个) | ||||
占比(%) | ||||
较上年同期压缩“三公”经费(万元) | ||||
占比(%) | ||||
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平米) | ||||
清理超标公务用车(辆) | ||||
正 风 肃 纪 情 况 | 查处“四风”方面问题案件(件) | |||
收缴违纪违规资金(万元) | ||||
党纪政纪处分(人) |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
建 章 立 制 情 况 | 清理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件) | |||
改进不完善政策制度或做法(件) | ||||
叫停不符合上级精神的政策制度做法(件) | ||||
新建立的制度规范(件) | ||||
开展谈话情 况 | 局督导组进驻开展谈话(人次) | |||
班子之间开展谈话(人次) | ||||
班子与干部之间开展谈话(人次) | ||||
联系走访 情 况 | 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个) | |||
已走访联系点(人次) | ||||
宣传 引导 情况 | 在县级以上媒体上刊播消息(条) | |||
选树先进典型(个) | 组织 | |||
个人 | ||||
注:1.每半月上报数据为累计数据。
2.请各单位在每月12日、27日下午16:00前,将该表发至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信息报送邮箱:myx0037@163.com,如遇休息日提前到工作日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