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下王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请示》(下政〔2019〕1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由19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8个村民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撤销泉岗村、樟家田村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新的泉岗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在泉岗自然村。
二、撤销上店村、沙弄村村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新的上店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在上店自然村。
三、撤销清溪村、高彦岭村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新的清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在清溪自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