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切实规范教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嵊市委〔2016〕1号)、《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安工程概算限额管理指导意见》(嵊政办〔2017〕14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的通知》(嵊政办〔2019〕24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修改)的通知》(嵊政办〔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教体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出如下规定:
一、要严格项目立项管理
学校基本建设5千元以下项目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行政会议记录作为工程立项依据,所需资金在公用经费中列支;5千元以上项目以发改局或教体局的批复文件作为工程立项依据。
二、要重视工程前期环节管理
教体系统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时,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施工图纸设计、编制工程预算清单。
(一)工程设计前,学校要就立项工程的施工内容及范围与设计单位进行交底,设计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测绘,图纸中工程量标识清楚,设计内容及做法详细明确,避免出现工程漏项或做法遗漏现象。
(二)预算及预算审核单位在预算前必须要针对施工范围核对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工程定额表述清晰,避免出现工程量的差错、工程漏项和定价过高过低的现象发生。
(三)预算编制完成后,必须报财基科实施招标控制价审核。预算审核单位核定的预算资金额度超出计划下达数时,学校要及时会同设计、预算、预算审核单位对工程施工内容进行调整,防止出现超概算的现象。
(四)工程招标前学校要会同设计、预算、预算审核单位对施工内容、工程量等再进行一次复核,避免工程设计、预算漏项等现象。
三、要规范招标投标管理
根据我市规定的下浮区间,结合各类工程的特点,经公开招标或者行政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的下浮率范围。
(一)招标分类
1.单项合同预算价5千元以下项目。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施工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并报教体局备案。
2.单项合同预算价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由学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程序为:学校在传达室门口、校园网、学校公示栏上同时发布发包公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简易施工说明等信息,公告应载明经审核的发包价、下浮率范围、报名时间、资质条件、发包会议时间等,公告时间为2个工作日,经公开摸球确定中标企业。
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由学校在教体局承包商备选库中随机抽取一家服务承包商。
3.单项合同预算价1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5万元以上招标代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
(1)市属学校(单位、幼儿园)
①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预算价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进入教体局招标平台统一招标。
②单项合同预算价2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招标。
(2)各乡镇(街道)所辖区域学校(幼儿园)
①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和单项合同预算价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进入所属乡镇(街道)的招标平台统一招标。
②单项合同预算价4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和1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招标。
4.投资额4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控制价、结算价、决算价审核的中介机构的招标统一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学校从教体局招标后的入围企业中摸球确定,并与中标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所承担的审核费列入待摊投资由学校支付。
(二)招标后学校要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中标企业,要及时和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建设情况、施工企业、合同价款等内容在学校政务公开栏上及时进行公示。学校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经教体局备案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学校应将招标及议标情况存入工程建设档案。
项目招标完成后,学校必须会同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要对照施工图、招标清单对工程量再次进行复核,防止漏项现象发生,尽量减少工程变更。
(三)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要加强对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管理,不得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对年度内实施的零星工程项目一定要有整体的谋划,同类性质的零星工程必须一次性打包招标。
四、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必须经财基科预审同意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后要求及时到财基科备案,合同应明确预算价、中包价、结算价、下浮率、质保金及支付方式(一次性还是按进度)、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