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我市出台《关于加大2020年规模种粮补贴力度的的通知(嵊农[2020]102号)》主要基于以下二方面的考虑:
1.增加种粮大户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34号)文件要求,为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下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其中规模种粮补贴为对全年稻麦复种或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一季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