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当前境外疫情暴发态势持续,输入性疫情风险随时存在,同时随着国内外经济社会逐步复苏、人员流动性增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增加。为积极有效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是聚集性疫情,确保“两手硬、两战赢”,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抓紧推进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实现疫情发生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出现疫情新燃点和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重点场所不发生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落实“四方责任”,确保完成“两手硬、两战赢”目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疫情监测报告机制
1.医疗机构监测报告。按照法定疫情报告程序,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常规监测,全面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和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新冠肺炎实时报告、实时预警与处置。(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2.公众和医务人员监测报告。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利用镇值班电话“83518007”、镇派出所值班电话“83518124”、“12345”市长热线、市疾控中心疫情咨询电话(83022222)等,确保疫情信息线索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如属实及时快速响应处置。(责任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镇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3.特殊场所监测报告。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症状者,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诊断排查,并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经排查结果异常的,按规定处置。(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4.零售药店检测报告。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由零售药店按照规范要求在药品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信息登记。镇内发生高风险登记疫情时,高风险等级区域内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等药物;发生中风险等级疫情时,中风险等级区域由零售药店负责登记实名信息并报镇市场监管所,由镇市场监管所及时通报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人员信息下发到村进行核查,督促发热人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5.环境监测报告。加强对进口海鲜产品的进货渠道检查,追踪溯源。对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冷冻冷藏库房每1―2周开展一次环境、人员和产品采样检测,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时,及时报告并按照规范进行处置。(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二)加强重点人群和物品管理
6.加强入境人员管理。按照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入浙“快捷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96号)和《关于印发上海空港口岸入境来浙人员转接和隔离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管理措施,配合全市建立境外来镇人员“口岸检疫一集中隔离一分类转运一社区防控”全流程管理工作流程,形成闭环。(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镇卫生院、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7.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来镇重点人群管理。借助“大数据
+网格化”手段,对三大运营商等数据信息进行主动摸排,按照“三清一管好”机制,精准摸清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发布之日前3日来镇返乡人员,确保来镇返乡人员提前管控到位,采取核酸检测、隔离、检验报告核验等分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阴性人员继续在居住村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14天内健康状况监测,对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8.规范人员有序流动。按照省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09号)和绍市防控办《关于印发<“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实施指南的通知》(绍市防控办〔2020〕91号)要求推进“健康码”分类精准管理,根据不同人员涉疫风险具体情况,按照禁止、限制、正常自行流动的分类要求,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市大数据中心指令落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转码工作,对不同颜色赋码人员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9.加强院内感染管控。守好卫生院“小门”,进院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推进健康码与电子健康码关联,逐步推广全时段全门诊预约,发展少接触、无接触服务,提供在线门诊服务、网络咨询、就诊指导和科普教育,切实减少院内候诊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发热门诊诊室、急诊室、手术室、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等科室,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采样检测。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应检尽检”工作。(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三)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10.应急指挥体系准备。各线办、分中心要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要求,积极配合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认真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制订本项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11.发热门诊准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1个发热诊室和1间留观室,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涉及费用由市财政予以保障。(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自然资源所)
12.核酸采样检测能力准备。加快检验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镇卫生院具有卫生检验资质的人员均须通过培训具有核酸检测能力,具备人员和外环境核酸采样能力,按照上级标准安排,完成核酸采样能力培训考核任务。强化核酸检测质控工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13.医疗防护物资准备。镇政府主导建立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完善防控物资储备目录,根据我镇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以医用耗材、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为重点,明确储备品种、储备数量、储备地点、储备方式,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助单位:镇卫生院)
14.集中隔离场所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规范设置要求,提前做好人员、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时人员“应隔尽隔”。(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镇派出所、镇卫生院、各村)
15.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准备。配合全市组建市、镇、村三级流调和消杀队伍,加强具备流调、采样和消杀能力的复合型人员培养,建立名册和通信群,服从市统筹调度。镇配备1支流调小分队,参与疫情调查处置工作。每个村至少储备2名流调协查员配合做好流调工作,组织村内卫生保洁人员,做好外环境应急消杀工作。(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各村,指导单位:镇卫生院)
16.全程心理疏导服务准备。镇组建由村干部、心理咨询师、片警、人民调解员、志愿者、家庭医生等人员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为居家硬管控人员和康复期患者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责任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团委、妇联、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驻村指导中心、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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