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积极有效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是聚集性疫情,确保“两手硬、两战赢”,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抓紧推进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实现疫情发生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出现疫情新燃点和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重点场所不发生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落实“四方责任”,确保完成“两手硬、两战赢”目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疫情监测报告机制
1.医疗机构监测报告。按照法定疫情报告程序,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常规监测,全面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和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新冠肺炎实时报告、实时预警与处置。
2.公众和医务人员监测报告。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利用街道值班电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咨询电话等,确保疫情信息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疫情信息核查属实的,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3.特殊场所监测报告。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服务机构(包括托幼儿园所、培训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症状者,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诊断排查。经排查结果异常的,按规定处置。
4.零售药店监测报告。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由零售药店按照规范要求在药品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发生高风险等级疫情时,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等药物;发生中风险等级疫情时,由零售药店负责登记实名信息并报市场监管所,由市场监管所及时通报街道防疫专班,街道防疫专班将人员信息下发到村居(社区)核查,督促发热病人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5.环境监测报告。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和从事冷链运输的物流配送企业每1―2周开展一次环境、人员和产品采样检测,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时,及时报告并按照规范进行处置。
(二)加强重点人群和物品管理
6.加强入境人员管理。按照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入浙“快捷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96号)和《关于印发上海空港口岸入境来浙人员转接和隔离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管理措施,配合全市建立境外来嵊人员“口岸检疫—集中隔离—分类转运—社区防控”全流程管理工作流程,形成闭环。
7.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来嵊重点人群管理。借助“大数据+网格化”手段,对三大运营商等数据信息进行主动摸排,按照“三清一管好”机制,精准摸清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发布之日前3日来嵊返嵊人员,确保来嵊返嵊人员提前管控到位,采取核酸检测、隔离、检验报告核验等分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阴性人员继续在村居、社区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14天内健康状况监测,对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8.规范人员有序流动。按照省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09号)和绍市防控办《关于印发<“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实施指南的通知》(绍市防控办〔2020〕91号)要求,推进“健康码”分类精准管理,根据不同人员涉疫风险具体情况,按照禁止、限制、正常自行流动的分类要求,按照市大数据中心指令落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转码工作,对不同颜色赋码人员采取相应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