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守牢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12日前书面反馈我局或农业农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日期: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