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DSZD01-2021-00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关于规范提升二手车经营销售奖励补助的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关于规范提升二手车经营销售奖励补助的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理念,激发我市二手车消费活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二手车消费市场,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更好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二手车经营销售奖励补助的政策意见。
一、实施时间
2021年—2023年,试行三年。
二、实施对象
经商务局、统计局和属地乡镇(街道)认可,注册在嵊州的经营二手车销售的限上商贸零售企业。
三、奖补内容
1.对2021年度应税销售额首次达到7亿元以上的经营二手车销售的限上商贸零售企业,给予应税销售额千分之6.7的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对2022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9亿元以上且当年度纳税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经营二手车销售的限上商贸零售企业,给予应税销售额千分之6.7的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700万元。
3.对2023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11亿元以上且当年度应税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经营二手车销售的限上商贸零售企业,给予应税销售额千分之6.7的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四、政策申报程序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