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委[2011] 1号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省领导批示
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县安委办《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0〕21号)文件精神,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领导批示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县委办、县府办,黄孔森常务副县长、甘土木副县长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26日
附件: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省领导批示
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2010年,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并趋向好转,但部分地区和行业较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12月下旬以来,全省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事故:12月13日,丽水市缙云县发生一起两辆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12月15日,衢州江山市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轿车相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12月16日,杭州市萧山区发生一起两辆大客车相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12月29日,杭州市余杭区发生一起建筑工地塌方事故,造成3人死亡;12月30日,绍兴县浙江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另外,还发生多起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为此,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事故警示通报(安监总警示通报〔2010〕67号),要求我省相关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此,赵洪祝书记高度重视,立即做出了重要批示:我省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教训十分深刻。一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通报要求,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赵洪祝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遏制我省近期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现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岁末年初,人流、物流激增,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施工都处于繁忙时期,按照以往规律,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赵洪祝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为“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特别是在春节来临之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事故责任企业“黑名单”、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一)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各地要认真落实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