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教人〔2014〕104号
常山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常山县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基本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山县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基本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执行《行为规范》提出如下要求:
1.抓好学习宣传。各学校党组织要根据本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行为规范》及其细则印发给每一名党员教师,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并通过板报、墙报、广告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做到人人耳熟能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