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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2015]2号
新昌乡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4年,新昌乡党委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执行力,提升机关效能,优化服务质量,为打造“生态新昌、养生福地”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乡党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细化、量化。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明确乡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二是把责任制延伸到村到人,与各村党支部的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三是实行一级抓一级,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行政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大小会议上讲党风廉政建设,利用周一夜学契机,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反腐倡廉电教片。邀请专家辅导,4月中旬,召开全乡乡村干部会议,邀请县检察院职务防罪预防科长徐志飞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辅导,培育党员干部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创新推进“三项制度”,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新昌乡是典型的山区乡,面积110.6平方公里,群众办事极不方便的现状,乡党委推行“三项制度”,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办事,转变干部作风。一是村级“1+1”固定值班制度,“1”每天固定1名村级便民代办员全天值班,另一个“1”,村两委干部轮流值班。村级值班主要是处理日常村务、村内矛盾纠纷调解、受理群众代办事项、应对突发事件等四项主要职责,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告知原因、办理方法和时限。值班纪律由乡纪委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发现不在岗情况,视情况,给予扣发值班补贴、诫勉谈话,直至免职等处分。经费硬件保障,乡财政统一补贴值班经费和电脑、电话、复印机等办公硬件。“1+1”固定值班制度,破解了群众找不到村干部,办公场所出现“空城计”等现象,一年来共接待群众3000余人,为民办实事750余件,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村级班子自治能力;及时解决了村民邻里小纠纷,把大量初级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村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二是深化周二固定下村服务日制度,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乡党委确定每周二为乡干部固定下村服务日,由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干部分头到所驻村上门主动服务。今年开始进一步深化该项制度,确定每周二为村级联合办公日,由乡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针对村级值班中收集的问题,开展民情分析、民主议事、集中办事、民生服务等。同时开展“走亲连心”活动,每名干部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收集民意,及时解决群众难题。通过该项制度形式,进一步督促干部沉到一线服务群众,及时解决群众需求,转变作风、提升服务。三是周四党政班子会商制度。生态型乡镇每周四在乡住宿,我就充分利用这个契机,提议将每周四晚上固定为党政班子会议,每周会议主题之一研究分析民情,由各位班子成员将“村级1+1值班”、“周二干部下村”服务中,遇到一些乡班子成员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摆在班子会议上共同解决。如乡镇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形成会议决议,直接上报县各相关部门。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真正做到为民服务的时间、环节、程序上实现无缝对接,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乡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县委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理事,并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用制度来约束乡村党员干部的行为。一是完善《新昌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新昌乡廉洁自律规定》、《新昌乡接待与采购制度》、《新昌乡食堂管理制度》、《新昌乡财务内部控制补充规定》、《新昌乡“一把手”七不直接分管有关规定》等,规范乡机关干部相关行为,为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依据。二是贯彻实施乡村两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编印《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纳入13项制度,并编印成册;6月份出台《村级“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运转。三是修订完善了《新昌乡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了乡村两级招投标管理工作。
(四)规范干部选拔,规范干部提拔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