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辉政〔2016〕124号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隐患排查,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意识,狠抓落实
中秋节、国庆节历来是人流、物流、车流及各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事故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安全平稳。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线、瓶装液化气、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三场所二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成果,迅速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亲自带队,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组织、督促对分管范围内各条线上开展检查,并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区域)和省市县督查组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整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纺织、金属加工制造、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和“三场所二企业”。由工业副镇长余志纲牵头负责。重点排查爆破作业、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矿山停产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液氨生产使用企业是否存在的设备陈旧老化、非法安装、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突出问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排查纺织、金属加工制造等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