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二)工作动态:税务要闻、通知公告;
(三)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清理;
(四)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
(五)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在线访谈、图解税收;
(六)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和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纳税咨询;
(七)行政执法:重大违法案件、税收征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八)征管改革:征管改革措施;
(九)税收统计:年度、季度税收收入统计;
(十)自身建设:政府采购;
(十一)公众参与:微信、微博;
(十二)社会监督: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纳税服务举报投诉、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十四)其他应公开事项: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需要公开的内容。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27/index.html,下同);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办税服务厅公告。
4.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4)。《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公开涉税信息时,应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内容。
(1)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