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推进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素质,确保政令畅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督查原则
(一)督查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二)督查工作的方式,坚持定期督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督查工作的落实,坚持监督和纠错、管理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内容
(一)队伍作风纪律、办公秩序、执勤规范等日常工作情况;
(二)路段巡查处置体系贯彻落实情况;
(三)执法办案相关工作情况;
(四)信访件办理及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处置情况;
(五)县委 “三年”活动和局 “三大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六)群众多次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处置情况;
(七)局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及工作进度;
(八)上级领导和县委、县政府所关注以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
(九)督查回头看:对督查要求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再跟踪再督查;
(十)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三、督查方式及要求
(一)根据督查事项的内容、要求和时限,采取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督查人员可通过录音、摄影及摄像等方式收集证据;
(三)督查人员可着制服明查或便服暗查;
(四)督查人员组成包括局党组班子成员、科室(中队)负责人及督查科干部;
(五)督查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少于4次;
(六)督查人员应填写督查工作日志,做好相关台账收集工作。
四、督查通报
督查情况通报包括专报和通报。
(一)专报:将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及其他需要局党组引起重视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研究分析,撰写《督查专报》,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组汇报。
(二)通报:将每一次督查情况进行记录汇总,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全局,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阶梯式加分或扣分。
1.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督查建议书》下发相关科室、中队。科室、中队负责人应对意见内容亲自审阅、把关,并安排相关责任人员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