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刻汲取富阳造纸废渣倾倒我县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018年衢州市范围内发生的6起跨境非法倾倒处置危废和危化副产品案件教训,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衢州市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废和危化副产品“雷霆斩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雷霆斩污”专项行动,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方向要准、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实”的总原则,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解决无序堆放、处置等问题。方向要准,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实施精准整治打击;出手要快,要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倾倒处置案件快侦快破,争取办理一批涉嫌非法倾倒处置危废违法犯罪案件,公开审结一批、曝光一批;出拳要重,要深挖涉案企业相关违法线索,从严从重处罚,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措施要实,要围绕控源头、打末梢、抓典型,细化任务、实化责任、联合执法,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危废(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危化副产品产生单位和危化物流企业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停产一批、退出一批、达标一批、提升一批,有效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废和危化副产品的高发态势,为构筑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整治。对全县的危化副产品、高浓度废水(母液)和废酸、废碱、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磨削液、废砂轮灰、废线路板等产废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将化工、线路板、金属表面处理、轴承等重点产危单位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摸清涉危险废物的产出、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建立台账、登记造册,确保情况清、底数明。
(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对偷排偷放、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将危化副产品采用倒贴运费的方式,交给一些运输单位或贸易商处置的不法经营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内外勾连、利益输送甚至充当非法倾倒处置“保护伞”的,要一查到底、深挖严打,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要将“打源头、挖团伙、端窝点、铲链条”作为主攻方向,对重点案件线索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案件线索,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面查清产生量、接收量、转运过程、去向等问题,厘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脉络,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
(三)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偷排偷放、恶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多样化、隐蔽化、职业化、网络化特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要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车辆监控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强监控能力建设,实时监控槽罐车等运输车辆去向,严厉打击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杜绝随意变更行驶路线、沿途倾倒或交给其他无资质单位处置。
(四)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定期协商、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重点查处企业、单位或个人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的行为;加快危废“清零”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负责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犯罪案件,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案件,全面查清产生量、接收量、转运过程、去向等问题,厘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脉络,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提前介入,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有关单位提供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