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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SD01-2019-0010
常政办发〔2019〕11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土地大流转推动产业大提升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土地大流转推动产业大提升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关于推进土地大流转推动产业大提升
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土地大流转、推动产业大提升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土地流转科学性
(一)把握土地流转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农民主体、依法自愿,公平有偿、有序流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由小农户向村集体集中、向大企业集聚,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二、强化顶层设计,提高流转工作前瞻性
(二)制订产业布局规划图。县农业、林水、资规等涉农部门,在全面调查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荒滩、荒丘、水面(水库)等土地资源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瞄准产业发展新趋势,重点勾划适宜优势农产品基地、特色种养业、田园综合体、全域土地整治等不同产业发展的空间范围,并做好面积、地类、权属等标记。
(三)制订项目招商路线图。县招商部门牵头,以产业布局规划图为蓝本,集思广益谋划一批项目,对外发布推介一批项目,投石问路汇集一批用地信息。
(四)制订土地流转任务书。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和主体投资意向,编制全县农业用地需求中长期规划书,并制订土地流转年度计划书;有序组织开展土地预流转,切实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破解产业发展遇到的“引资难”和“供地难”问题。
三、强化政策扶持,提高各类主体积极性
(五)实行土地流转储备金制度。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入主体商业银行贷款的贴息;用于适度补偿农户在土地流转中,因不可抗因素或流入主体单方原因导致的经济利益缺失;用于土地流转贷款转贷周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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