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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治水长效战、常山县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常山县治土持久战、常山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工作计划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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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9〕6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治水长效战、常山县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常山县治土持久战、常山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治水长效战2019年工作计划》、《常山县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常山县治土持久战2019年工作计划》和《常山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常山县治水长效战2019年工作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和《衢州市治水长效战行动方案》(衢政办发〔2018〕43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常山县治水长效战2019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着力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打造钱塘江流域最优水环境,为东接新衢州,打造慢城大花园提供良好水环境质量保障。

(二)工作目标。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具体包括:确保国家“水十条”断面水质100%达标,力争全部达到Ⅱ类水以上;确保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100%达标,力争全部达到Ⅱ类水以上;确保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同期削减4%以上,氨氮排放量比上年同期削减4.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开展水污染防治“六大攻坚战”,具体包括:

(一)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战

1.打好清水保卫战。全面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迹渡等7个断面水体稳定方案的批复》(衢政发〔2016〕65号)、《常山县严格落实“水十条”考核断面河长责任暂行办法》(常治水办发〔2018〕7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水十条”断面水质。2019-2020年,富足山断面(国控断面)达到Ⅱ类水标准;常山港招贤大桥断面(市控断面)、常山港溪东断面(县控断面)达到Ⅲ类水标准;其余25条县级河道的乡镇(街道)交接断面稳定达标。

2.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按照同一流域相邻的县政府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协商协作机制的要求,以及跨行政区域流域应由所在区域共同的上级政府建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落实衢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文图、航埠等2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确保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100%达标,力争全部达到Ⅱ类水以上标准。

3.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持续开展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专项整治,2019年整治涉水行业企业2家(浙江天子股份有限公司、泰仁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9家,关停、整治“低小散”块状企业(作坊)10家。

4.加强港口码头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的“零直排”治理模式,严格落实《衢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衢政发〔2017〕50号)要求,2019年底完成方案建设内容75%以上。强化港口、船舶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渡口渡埠船舶污染物上岸工作,2019年底力争船舶垃圾、油污水上岸率达到95%以上。

(二)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攻坚战

5.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常山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预处理厂1万吨/日工程,2019年6月份开工,2019年12月底前建成。

6.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着力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6公里,力争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2%以上、建制镇达到62%以上。

7.实施污水排放提标改造。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更加严格的污水处理排放地方标准,2019年启动天马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

8.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实施污水处理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三)“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战

9.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加快工业园区截污纳管改造进度,进一步推进企业清污分流和排污口整治,确保污水应纳尽纳,废水达标排放,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2019年确保完成常山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10.加快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和阳台污水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县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排水系统。2019年确保完成渡口小区东片、渡口小区西片、城南小区东片、城南小区西片、文峰嘉苑、兰桂苑以及桑园小区等7个居民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11.推进其它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有序推进建制乡镇(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确保完成芳村镇、球川镇等2个建制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攻坚战

12.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两分离三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100%。建设省级以上美丽牧场2个。推进肥药减量,建设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1个。深入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025万尾。

1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维护管理,完成16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积分别达到78%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

(五)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

14.严防污染反弹。全面巩固中央、省级和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专项督查整改成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行动,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要把污染排查范围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集雨区)、上游及沿江、沿河等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区域延伸,强化流动风险源监管和风险防范,切实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

15.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明确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的边界和管理范围,设置界碑或界桩。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点、公路两侧、取水口等区域设置标志鲜明的保护宣传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要求牌等,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需建设短信提示系统,并确保有效发挥功能。强化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整体隔离,全面开展铁丝网、围栏等机械物理隔离及浓密山林形成的生物隔离等隔离防护工程建设,确保区域饮水安全。

16.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对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编制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实施计划,在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的基础上,围绕水量安全建设、水质安全保障、监控能力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四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根据《常山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实施完成149个村的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改造。

(六)监管能力提升攻坚战

17.严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清水保卫”行动,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行业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进一步规范定点停放、定点清洗,严厉打击槽罐车违法倾倒、违法清理废水和危废的行为。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排污情况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18.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一港四溪”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及监测数据应用,实时监控水质变化,形成水环境质量溯源、考核、责任追究支撑体系。

19.落实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大河湖塘库管理,实现水面保洁全覆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履职标准,开展河(湖)长制标准化试点乡镇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质、取水口、排污口、污染源、河长牌等基础数据,巩固提升治水成效。建立河(湖)长巡河钉钉群,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查询、管理、考核”功能,健全河(湖)长制履职在线考核机制。健全河长制社会化参与制度,规范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有序参与的治水氛围。


附件:常山县治水长效战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常山县治水长效战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行动

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战

1.打好清水保卫战

确保富足山断面(国控断面)达到Ⅱ类水标准;常山港招贤大桥断面(市控断面)、常山港溪东断面(县控断面)达到Ⅲ类水标准;其余25条县级河道的乡镇(街道)交接断面稳定达标。

各乡镇(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2.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

落实衢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文图、航埠等2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确保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100%达标,力争全部达到Ⅱ类水以上标准。

县政府办

3.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

2019年整治涉水行业企业2家(浙江天子股份有限公司、泰仁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9家,关停、整治“低小散”块状企业(作坊)10家。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经信局

4.加强港口码头污染治理

继续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的“零直排”治理模式,严格落实《衢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衢政发〔2017〕50号)要求,2019年底完成方案建设内容75%以上。强化港口、船舶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渡口渡埠船舶污染物上岸工作,2019年底力争船舶垃圾、油污水上岸率达到95%以上。

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县住建局









(二)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攻坚战







5.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常山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预处理厂1万吨/日工程,2019年6月份开工,2019年12月底前建成。

县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6.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

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着力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6公里,力争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2%以上、建制镇达到62%以上。

县住建局、六个建制镇

7.实施污水排放提标改造

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更加严格的污水处理排放地方标准,2019年启动天马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8.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

实施污水处理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县住建局






(三)“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战





9.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加快工业园区截污纳管改造进度,进一步推进企业清污分流和排污口整治,确保污水应纳尽纳,废水达标排放,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2019年确保完成常山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县开发区管委会

10.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和阳台污水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县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排水系统。2019年确保完成等7个居民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县住建局

11.推进其它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有序推进建制镇(乡、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确保完成芳村镇、球川镇等2个建制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县治水办、县住建局、芳村镇、球川镇


(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攻坚战

12.加强养殖污染治理

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两分离三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100%。建设省级以上美丽牧场2个。推进肥药减量,建设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1个。深入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025万尾。

县农业农村局

1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维护管理,完成16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县住建局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积分别达到78%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五)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


14.严防污染反弹

全面巩固中央、省级和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专项督查整改成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行动,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15.推进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明确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的边界和管理范围,设置界碑或界桩。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点、公路两侧、取水口等区域设置标志鲜明的保护宣传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要求牌等,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16.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对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编制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实施计划,在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的基础上,围绕水量安全建设、水质安全保障、监控能力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四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县林业水利局



监管能力提升攻坚战





17.严格执法检查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清水保卫”等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污染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进一步规范定点停放、定点清洗,严厉打击槽罐车违法倾倒、违法清理废水和危废的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18.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一港四溪”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及监测数据应用,实时监控水质变化,形成水环境质量溯源、考核、责任追究支撑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19.落实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大农村河湖塘库管理,实现水面保洁全覆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履职标准,开展河(湖)长制标准化试点乡镇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强化“查询、管理、考核”功能,建立河(湖)长巡河钉钉群,不断健全河(湖)长制履职在线考核机制。

县治水办


常山县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


为打好2019年度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高质量“特富美安”慢城大花园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和《衢州市治水长效战、衢州市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衢州市治土持久战、衢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工作计划》(美丽衢州办[2019]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全县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上年分别下降2.0%和2.0%,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66吨,降尘量(t/km2.30d)低于上年;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20%。完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2.严格环境准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化工、铸造、水泥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实施9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4.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今年全县实施23家涉气“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提升或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散乱污”整治任务。

(二)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5.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废气治理。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要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大气办〔2019〕1号)要求编制工业园区废气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建立涉气排放企业清单,年底完成在产企业整治任务。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6.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加强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排污监管,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热电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等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完成国家规定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推进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全县天然气消费量达到0.90亿立方米(含电厂)。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3%以上。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

9.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0.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的要尽快完成规划。优化内河水运网络,引导大宗货物水水中转。

11.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12.提升燃油品质。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并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13. 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在机动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按要求完成在进口、销售环节对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达标监管;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冒黑烟”问题。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各地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通过路检路查和遥感监测,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抽测,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

(五)调整优化用地结构

14.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15.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各类施工场地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七个百分之百”。规定区域内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达到92%。实施降尘考核,县城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16.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气。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达到39%。

17.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全面禁燃。进一步扩大禁燃范围,实施全县域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在禁燃区域内,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强化监管执法。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18. 大力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继续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成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制定实施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

19.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省有关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2019年各项任务。

20. 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严格实施行业规范和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

21.深化VOCs治理。实施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等非强制性清洁生产。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县VOCs排放总量削减66吨。

22.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制定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方案,实施臭气异味治理项目3个。督促涉臭气异味企业采取封闭、加盖等收集处理措施,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明显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处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泵站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落实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等。

24.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预警标准,按照统一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25.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八)完善大气环境监控体系

26.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加快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并与衢州智慧环保平台联网。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本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7.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县环境监察部门应配置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深入开展环保督察。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涉大气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考核评价,全面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完善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附件:1.常山县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

任务分工表

2.常山县涉气“散乱污”企业治理名单

3.常山县VOCs治理企业名单

4.常山县大气监测监控项目表

5. 常山县无组织排放改造企业名单

6. 常山县锅炉废气排放改造企业名单

7. 常山县大气监测监控站点建设名单


附件1

常山县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分工表


任务

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优化产业布局

(1)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2.严格环境准入

(2)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4)实施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县经信局

/


4.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

(5)实施全县23家涉气“散乱污”企业(作坊)治理,基本完成“散乱污”整治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5.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废气治理

(6)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要编制工业园区废气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建立涉气排放企业清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开发区管委会

(7)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6.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治理

(8)实施工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9)持续推进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全县天然气消费量达到0.90亿立方米(含电厂)。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0)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3%以上。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9、开展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整治

(11)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10.调整优化运力结构

(12)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

县交通运输局

县铁办

11.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1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14)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12.提升燃油品质

(15)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县经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16)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并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

县经信局

中石化衢州分公司、

中石油衢州分公司

13.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

(17)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18)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冒黑烟”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19)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通过路检路查和遥感监测,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抽测,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14.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

(20)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林业水利局、县住建局

15.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2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各类施工场地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和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七个百分之百”。

县住建局

/

(22)规定区域内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县住建局

/

(23)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达到92%。

县住建局

/

(24)实施降尘考核,城区平均降尘量低于2018年。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16.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

(25)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县农业农村局

/

(26)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综合执法局

(27)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达到39%。

县农业农村局

/

17.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全面禁燃

(28)进一步扩大禁燃范围,实施全县域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在禁燃区域内,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强化监管执法。

县公安局

/

18.大力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

(29)制定实施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19.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30)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省有关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2019年各项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0.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

(31)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21.深化VOCs治理

(32)实施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等清洁生产。

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33)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县VOCs排放总量削减66吨。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22.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

(34)制定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方案,实施臭气异味治理项目3个。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35)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处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泵站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

(36)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县综合执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23.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37)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落实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等。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24.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38)完善全市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预警标准,按照统一发布的预警信息,各地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气象局

25.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39)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经信局

26.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

(40)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并与衢州智慧环保平台联网。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27.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

(4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在县环境监察部门配置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涉大气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深入开展环保督察。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



附件2

常山县涉气“散乱污”企业治理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街道)

地址

1

常山县虹大涂料厂

天马街道

蒲塘村铜岭19-1号

2

常山益友胶业有限公司

辉埠镇

辉埠新区万友大道51号

3

常山顺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辉埠镇

辉埠新区久泰弄村

4

常山县俊龙建材有限公司

辉埠镇

东乡村

5

常山县兆鑫橡塑有限公司

辉埠镇

东乡村

6

常山县平实工艺品厂

紫港街道

狮东村(占家山)

7

常山县顺有机制木炭厂

紫港街道

麦坞自然村

8

常山县裕耀家具厂

球川镇

红旗岗利川南路258号

9

常山县舒相家具厂

球川镇

红旗岗利川南路258号

10

常山县康居家具厂

球川镇

红旗岗利川南路258号

11

常山浩杰橡塑有限公司

招贤镇

振兴街

12

浙江百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龙江路9号

13

浙江常山冠元家俱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钳何线边

14

常山县恒盛漆业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新都东大道龙川路交叉口

15

浙江轩迈木业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枫松路1-6号

16

浙江宣博工贸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宁都路8号

17

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柚都南路2-1号

18

常山县华信塑业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恒升路25号

19

常山至享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思泉路77号

20

常山县群峰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常山工业园区创新东路6号

21

浙江常山北方机械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

22

浙江常山铭锐机电有限公司

金川街道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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