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现将《新昌乡关于开展行政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12日
新昌乡关于开展行政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小微权力阳光运行,促进村干部严格用权,根据县委关于推进“清廉常山”建设的要求和县委《关于开展村(社)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清廉常山”建设的总体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小微权力治理,强化小微权力监管,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探索一条规范严谨、务实高效的行政村管理、监督新路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行政村扎根,为高质量建设“慢城大花园”贡献重要力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9年底,基本建立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乡10个行政村。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9月20日前)。乡纪委根据工作要求,认真谋划、精密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村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推进方案,并按照“精简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逐图研究、逐村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三张清单”),绘制《村(社)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下发至各行政村。
2.对照编制阶段(9月20日前)。各行政村要对照相关部门编制的小微权力流程图模版(见附件3)、“三张清单”、《流程图》明确每项工作的权力清单、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等,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并与9月20日之前完成清单表格填写,上报至乡纪委。
3.学习宣传阶段(9月20日前)。各行政村组织乡、村干部对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进行培训,对制定的工作推进方案、“三张清单”和《流程图》逐条分析讲解;要积极推行行政村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制度,对“三张清单”和《流程图》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重点推进阶段(9月30日前)。由乡纪委督促行政村严格对照“三张清单”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执行每一项权力都“照单操作、看图做事”。
5.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乡党委将成立专项督查组,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全过程,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通报。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既要紧盯问题整改,又要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扩大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
6.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由乡纪委牵头,对全乡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系统分析和综合评定,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修正完善,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小微权力规范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建立新昌乡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班子成员组成。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小微权力规范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全乡各办公室、各行政村必须紧密配合,方能规范到位。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各办公室根据职能,负责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的业务指导、动态更新和监督检查工作。乡党委是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好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安排,督促各村认真抓好推动落实工作。村党组织是该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真抓、实管、主推;村委会要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正确履职、规范用权;村监会要负责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纠正,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进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督促加强监督管理、堵塞风险漏洞、推进源头治理。真抓实管,敢于问责、善于监督,对不担当、慢作为、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主体严肃追责问责,及时发声亮剑,适时通报曝光。
附件1:常山县村(社)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村(社)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附件3:村(社)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流程图模板
附件1:
新昌乡行政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永周
副组长:邹 赛
翁土华
成 员:汪建新 宋 斌 官国平 吴勇仙 樊旭雯
占 锋 张云明 揭 超 廖红俊 陈重良
张 荣 徐晴云 吴晟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19年9月12日
附件2:
村(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行政村(社):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责任主体 | 责任人 |
1 |
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等村重大事项决策 | 1.不按“三议两公开”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2. 不按“三议两公开”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3. 组织实施情况不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 1、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事前征询专家意见; 2、严格按照“三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 3、征求村民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5、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 | 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村监委会主任 | |
2 | 党务公开 | 1.党务公开内容不全,或弄虚作假。 2.公开不及时或公开内容避重就轻。
| 1、履行廉政承诺; 2、内部监督,采取定期抽查制度; 3、健全投诉、举报监督制度。 | 党支部书记 | |
3 | 村务公开 | 1.村务公开内容不全,或弄虚作假。 2. 公开不及时或公开内容避重就轻。 | 1.履行廉政承诺; 2、内部监督,采取定期抽查制度; 3、健全投诉、举报监督制度;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 |
党支部书记 | |
4 | 财务公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734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