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综合执法协管员(下简称协管员)的管理,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激发协管员内在动力,激发和调动协管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城管队伍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协管员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组织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龙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考核工作的落实。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任考核办主任,信访督查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任考核办副主任。政治处、信访督查科、办公室成员为考核办成员。各科室、中队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实施,于每月25日前将考核情况上报信访督查科审核,审核后报至政治处备案及再次审核,最后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以局签订劳动合同为准的协管员,以及在试用期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协管员。
三、考核设置
(一) 实行百分制扣分考核,设置基础分为100分。扣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当月扣完为止,负分记入下月再扣。60分为及格分。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协管员扣发半年度考核奖。同时科室、中队负责人要做出书面检查,说明原因和整改措施。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思想政治8分、队容风纪35分、业务工作32分、其他工作25分。
(二)每月绩效考核奖金重新分配,协管员每月考核根据各科室、中队对协管员的内部考核核定,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不称职(优秀比例为本科室、中队协管员人数的10%,良好80%,剩余比例为一般与不称职,四舍五入)。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奖金为800元、良好为600元、一般为400元、不称职没有绩效考核奖(参与招商人员每月绩效考核奖金为600元)。
(三)季度考核分数为协管员三个月的考核得分的平均数,由科室、中队测评后汇总,负责人签字后报政治处审核,再报局党组确定,分数作为年底评定优秀协管员的依据。
(四)协管员的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科室、中队的年度考核得分+协管员个人每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
最后得分经各科室、中队汇总后上报政治处审核,再提交局党组讨论,得分作为年终考核奖的依据,并根据得分评出年度优秀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