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境内规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和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禁猎期:
常山县行政区域范围为禁猎区,全域全年实施禁猎。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危害人畜安全和农林业生产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相关单位或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上报县林业水利局(持枪猎捕的,需经县公安局批准)审批后,可组织常山县护农狩猎队进行猎捕。
二、禁猎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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