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体乡机关干部:
为切实加强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常山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县委组〔2020〕2号),经研究,决定就我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拟任岗位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人、集镇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1名、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1名、社会治理办副主任2名、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主任1名、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二、资格与条件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与对象:本乡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任职回避规定,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二)职位(岗位)资格条件:1.年龄要求:新提拔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2.竞争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副职岗位一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提拔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曾担任过中层正副职的,可以竞争同等职位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争: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③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④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⑤其他不应参与竞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