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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20〕14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已经县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10月13日开展第七次大督查,并派出督查组到我省进行实地督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迎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县迎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张少华县长任组长,何健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改革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国资中心、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传媒集团、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供销联社、县残联、县人行、市银保监分局常山监管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迎接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县级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配合国务院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在我县开展工作。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结束后县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县领导小组下设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
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以下简称“县协调联络组”),由县政府办主任任县协调联络组总协调人,县府办分管督查工作的副主任任具体协调人。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协调和联络;负责与市、省协调联络组进行衔接沟通,接受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汇总分析督查工作相关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县协调联络组由“1+X”保障组(综合保障组和“X”个专项工作保障组)组成,具体负责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一)综合保障组。负责制定督查组在常期间协调保障工作方案,与省、市协调联络组保持沟通联系,协调落实督查组和省市县协调联络组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根据督查组日程,协助落实资料调阅、会议活动、个别谈话、走访核查、下沉督查等协调安排和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其他保障组工作;负责督查组在常期间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方案,编印接待手册;负责协调县领导出席督查组有关活动;负责做好督查组食宿安排、会议活动场所、车辆保障等工作。(县政府办牵头,县级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X”个专项工作保障组。围绕稳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内需和稳外贸稳外资等方面,以及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等重点督查内容,负责做好与督查组各专项小组之间的联系对接和全程协调保障工作。(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改革办、县营商办、县经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牵头,县级有关单位配合落实)
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