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就业的部署要求,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有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招工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10号)和《关于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招工补助等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24号)规定,企业新增招工补助目前正在申报进行中,北仑区已申报1100余家。
企业新增招工补助的申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的非公企业。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组织不属申报对象。申报条件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截至2020年5月,企业已连续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社会保险费缴纳人数较去年同期实现净增长。每净增1人给予500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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