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1.这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的要求。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同年7月29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正确处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关系,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等方面提出要求,并要求各地在2020年将相关招生政策贯彻落实到位。2020年3月9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0〕6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二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现在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小学生太苦太累,办学中的一些做法太短视太功利。”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是当前义务教育需要着力破解的突出问题之一。目前,义务教育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主要来自于校外培训,而校外培训的重要动力是争抢热点民办学校的入学机会。无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加上个别民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推动“培训热”“竞赛热”,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正确处理公办民办学校关系就是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是优化教育生态的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存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不注重内涵发展,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甚至严重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办学。规范招生秩序,对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意义重大。
2.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变化主要涉及民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总的来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
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
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3.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如何确定?
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民办学校可按住宿、走读、收费等不同情况分类设置招生计划,各类别间的招生计划互不相通。
4.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分别如何确定?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
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行政区域指的是海曙、江北、镇海(含高新区贵驷街道)、北仑(含大榭)、鄞州(含东钱湖、高新区新明街道、聚贤街道、梅墟街道)、奉化、慈溪(含杭州湾新区)、余姚、宁海、象山。民办学校在当地招生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一次。
5.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有哪些?
答: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至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为市本级区域,即海曙、江北、鄞州、东钱湖、高新区;科学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为慈溪、杭州湾新区。在当地招生不足的,和其它民办学校一样,可在全市范围内补招一次。
6.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参加民办学校招生?
答: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具备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具备报名条件的时间应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日期之前。
7.去哪里报名?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怎么报名?
答: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为方便家长,招生报名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为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帮助。详见各地招生咨询电话。
8.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和实行小学初中“校校对口”直升的学生要参加网上报名吗?
答:要参加网上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可能会影响其初中就读学校的安排。
9.公办民办学校可以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实行公民同步招生后,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10.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入学时以哪套房产为依据?
答:由家长自己决定,但登记信息时,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11.志愿如何填报?
答:本市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当地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量化积分入学是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通过量化积分等方式安排入学。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选报公办学校者是否需要填报志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选报民办学校者最多可填2个志愿。第一志愿限填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为备选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仅用于第一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第二志愿可以不填。
12.在一个区县(市)报名后,当年还能参加我市其它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吗?
答:不能。已通过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要求参加非报名地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所以,家长应慎重考虑报名意向。
13.网上报名志愿填好后可以更改吗?
答:在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改志愿。但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更改志愿。
14.民办学校如何录取?民办学校第二志愿补录也要实行电脑派位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和第二志愿补录均应遵循上述规定。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并公布。
15.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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