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我市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以下简称“246”产业集群)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分八条二十九款,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提高认识,增强对“246”产业集群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理解“246”产业集群发展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246”产业集群是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也是全市下一个万亿增量的主要阵地。切实增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246”产业集群发展的责任感,科技工作必须与“246”产业集群建设同频共振,承担起时代使命。切实增强贯彻落实“246”产业集群发展任务部署的紧迫感,坚定不移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力争到2025年,全市创新投入、创新资源、创新产出等主要指标显著提高。
(二)实施研发大投入,持续引导更多资本投向“246”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每年新增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400家以上。强化高校院所研发投入,力争全市高校、研究机构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超过25%。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研发,优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全市集聚天使投资机构(人)达到600家(人)以上,天使投资可投资本400亿元。强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导向等多项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多渠道引导各类资本投向“246”产业集群。
(三)建设创新大机构,持续打造支撑产业发展的战略力量。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研究院集聚区,布局建设甬江实验室、中试平台等科研设施。优化研究院总体布局,提升研究院支撑服务“246”产业集群能力,全市累计建成研究院100家,力争10家进入全国一流研究院行列。创新研究院运营模式,试点“一院两制”机制,打造科技创新链条。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形成产业创新生态闭环系统,实现“246”产业领域和区县(市)“双覆盖”,累计建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60家以上,其中15家进入省级创建(培育)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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