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问: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是否仍需扣缴社会保险费?
答: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2〕139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当月参保次月征收的办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医疗保险外,其余四险需要在退休次月扣缴退休当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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