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必要性
根据《慈溪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慈政办发〔2009〕18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慈溪市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机制和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慈民优〔2012〕224号)、《关于调整2018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甬民计〔2018〕11号)和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问题的通知》(浙民优〔2012〕23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因此拟出台《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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