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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府办
关于认真执行国旗法规范升挂国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执行国旗法规范升挂国旗的通知》(温政办〔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